时间:2023-04-17 22:11:38来源:法律常识
老李2019年10月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肩关节脱位、肱骨近端骨折以及多处浅表损伤,事故医疗费话费并不多,实际住院七天,实际医疗费话费也不到一万,对方全责。在住院期间结束后,老李对和保险公司调解解决还是起诉解决产生了疑问,以为自己的伤情达不到伤残,起诉没有必要,但是心有不甘,觉得好几个月都没有办法恢复。
同时肇事方保险公司也出具了调解方案,调解方案如下:
医疗费:4500元(扣除了500元的非医保用药)
误工费:60日x115元每日=6900元
护理费:住院7日x115元每日=805元
营养费:无
交通费:住院7日*10元/天=70元
餐费:30元/日*7日=210元
其他:无
总计:12485元
经过不断的沟通,经过老李委托,正式向坊子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六个月的漫长等待,经过司法鉴定所的鉴定,老李的伤残报告出具。
出具鉴定报告后,我们积极地联系了肇事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一直没有给处理,并没有按照鉴定报告来进行调解。
两个月后,顺利开庭,同时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法院判决下来,下面图片是法院的判决结果。
显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最好的解决途径是诉讼,通过诉讼来维护每一个伤者的权益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