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03:37:33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找法网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往往先会通过签订调解协议的方式去处理纠纷,因此往往会有关于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签订后但是不履行的情形,那交通事故中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
一般来讲,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公安机关便会制作调解书,并要求双方当事人、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即可生效。受害人应该仔细阅读调解书,有异议应该及时提出,无异议后才可以在调解书上签字。
交通事故的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积极履行,如果受害人发现对方迟迟不履行,因为其是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因此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门主持调解当中达成的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民事合同的性质,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该调解协议。依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赔偿权利人遭遇调解协议不履行的情况,依照最高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的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获得赔偿:
1、对于在公安交警机关达成具有给付内容的协议,当事人可按照《公证法》的规定申请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也可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还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依法院的确认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调解下达成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不同于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其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民事合同的性质,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通过诉讼,将交通事故调解书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对其效力进行审查,再依据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结果申请强制执行。
只要各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公共利益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依法应认定该调解书合法有效,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应依约履行。
另需说明的是,如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公司不是该调解书的当事人,可以不受调解书的约束,可不按调解书约定的款项进行理赔,但应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条款及具体案情对车主进行理赔。
以上就是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