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05:30:47来源:法律常识
4月14日21时50分许,贵阳交警观山湖区分局接到报警:“在观山湖区金阳南路景怡苑门口路段发生一起车辆撞行人事故,肇事车辆现已逃逸,一人受伤。”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勘。
民警勘查现场
到达事故现场时,伤者已被120急救送往医院抢救。经联系报警人了解到,肇事车辆为一辆灰色小型越野客车,沿金阳南路行驶至红馆门口人行横道时与过道路的行人发生碰撞。发生事故后,肇事车辆沿金阳南路方向逃逸。随即,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于4月14日22时12分许在金阳南路贵阳一中路段,将肇事的贵AEV**7号小型越野客车查获,但此时车上及周边已空无一人,肇事驾驶人已弃车逃逸。
4月14日22时24分许,一名自称是肇事者的范某到达事故现场,自述是肇事时贵AEV**7号小型越野客车的驾驶人。民警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范某进行了测试,测试的结果为0mg/100mL。在现场询问范某基本案情时,却发现其在陈述事情发生经过时眼神恍惚,并且对事故发生经过说得含糊不清。
对顶包驾驶员进行询问
面对此状况,民警立即警惕起来,根据范某的种种表现,极有可能存在顶包嫌疑。对此,民警在勘查完现场后将范某带回分局,并联系贵AEV**7号小型越野客车车主周某作进一步调查。经过民警详细调查,又一个人尹某浮出了水面,该人在事发后频繁地与范某联系,存在极大的肇事嫌疑。随即民警通知其来分局配合调查,尹某虽然十分爽快地答应前来,但却迟迟未到,等民警再次与尹某联系时其手机已处于关机状态,这一举动更加加深了民警的怀疑。
在酒店将嫌疑人抓获
经过走访调查,民警最终于4月15日3时50分在观山湖区某酒店房间内将尹某查获。从接警到侦破,全程耗时5小时。
对嫌疑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带嫌疑人至金阳医院提取血液
经询问,尹某当场对其驾驶贵AEV**7号小型越野客车在观山湖区金阳南路与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即,民警将其带回分局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了测试,并将其带至金阳医院提取血液并送检。最终,检验结果为44.4mg/100mL,尹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嫌疑人指认现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田娟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