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07:24:15来源:法律常识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刘晋良)近日,郭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A38XXX、晋AP6XX挂号半挂牵引车行驶至交口县340国道峪岸坪村路段时,轮胎突然脱落,脱落的轮胎与相对方向薛某某驾驶的晋JPBXXX号小轿车相撞,造成小轿车严重受损。
经交口交警认定:当事人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之规定,在本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交口交警提示:驾驶员应养成定期和出行前检查轮胎的习惯。如果驾驶员在路上遇到了类似情况,千万不要慌张,首先要握紧方向盘,不要紧急制动,需采取点刹的方式将车缓慢制动,再将车开到安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