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对孩子有(交通肇事后,听说公安机关正在到处找他便赶紧躲了起来,并伺机将出事那天驾驶的农用四轮车卖掉,随即远走他乡——逃亡的日子并不自由)

时间:2023-04-19 19:25:12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罪对孩子有(交通肇事后,听说公安机关正在到处找他便赶紧躲了起来,并伺机将出事那天驾驶的农用四轮车卖掉,随即远走他乡——逃亡的日子并不自由)

原标题:交通肇事后,听说公安机关正在到处找他便赶紧躲了起来,并伺机将出事那天驾驶的农用四轮车卖掉,随即远走他乡——逃亡的日子并不自由

23年前,孟某在驾车过程中发现车身上挂着辆自行车,在意识到发生了事故后,他没有停车查看是否造成人员伤亡,而是将自行车取下扔到路边并驾车离开,后又将肇事车辆卖掉并四处逃匿,以为能够逃脱法律的惩罚。

案发23年后,孟某被抓获归案。11月8日,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孟某提起公诉。

农用车上挂着辆自行车

孟某是山东省龙口市下丁家镇某村村民。1999年7月的一天,孟某驾驶买来的二手农用四轮车,载着岳父及妻妹从招远市大秦家镇到莱西市河头店镇某旅馆取东西。

取完东西后,在返回途中经过一个村庄附近时,孟某看到地里干活的农民指着他的车在大声喊着什么。他从右侧后视镜中看见车后方竟然挂着一辆自行车,但他并没有立即停车查看情况,而是又继续往前行驶了一段距离才停下来。停车后,他将挂在车右侧油箱架与右后轮之间的自行车搬下来,扔到了路边,便开车回家了。

过了几天,孟某听人说公安机关正在找他,他想到自己那天可能撞着人了。因家中经济困难无力赔偿,又怕受到法律惩罚,孟某便对妻子撒谎说自己赌博欠了别人钱,于是把车卖掉,并以躲债为由到外地打工。从此,他开始了23年的逃匿生活。

孟某先是在龙口市躲藏了几个月,2000年,他将年仅1岁的孩子安顿在岳父家,与妻子坐火车到千里之外的青海打工。他们在野外给一个钾肥矿厂看管抽淡水的设备,住在方圆几百里没有人烟的简易房子内,每隔四五天会有人送来食品。他们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大约三年,因实在过够了这种与家人、孩子长期分别的凄苦生活,2003年,夫妻二人回到了山东,在招远农村分别租房住。他们将孩子接到妻子身边照顾,孟某则四处打工。其间,孟某因与别人发生争执被砍伤手指,但他不敢报警,只能私下协商解决。害怕公安机关找到他,孟某只能在建筑工地干点安装管道、门窗及小工之类的活。后经工友介绍,孟某又辗转在胶州、淄博等地的建筑工地打工。

为躲避公安机关抓捕,这些年孟某很少回老家,也很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基本靠摩托车代步,即使去路途稍远的工地干活,也不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当他得知妻子知道公安机关在找他时,就以之前打架事件作为借口搪塞了过去。

经排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

1999年7月18日,莱西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一位老人好像被车撞了,肇事车辆已逃逸。接警后,公安机关确认了被害人为乔某。后乔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事发处没有监控设施,案发现场也没有第一时间的目击证人,乔某所骑自行车又被丢弃到离现场较远的路边,为找到肇事者,莱西市公安民警对周边群众进行了细致排查走访。走访过程中,一名在公路边乘凉群众的话语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该群众说,有一辆车身上印有招远“卞”或者“丁家”字样、车后栏板印有鲁FX8X6X字样的农用车在事发时间段从附近飞速驶过。一名在公路边干活的工人则表示看见一辆蓝色双排农用车拖了一辆自行车,认为可能是事故逃逸车辆,但因泥土遮挡,未能全部看清车牌号码。

事发地处于莱西市北部,系招远、龙口、莱西等县市的边界处。根据走访群众了解到的线索,公安机关迅速组织人力对周围县市类似车辆进行排查,最终在龙口市车管所发现了疑似涉案车辆的信息。办案民警对该车主进行询问后得知,该车虽在其名下,但已于1998年出售给同村的孟某,之后一直由孟某使用。孟某有重大嫌疑,但当民警去找孟某核实情况时,他已不知去向。

该交通事故发生后,因犯罪嫌疑人一直未到案,且现场无人,无法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具备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条件。为抓获孟某,公安机关曾多次派人赴多地进行查找、抓捕,但孟某反侦查意识较强,流窜多地,导致抓捕困难。

经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公安机关确定孟某在龙口市某地出现。2022年8月,民警将正在龙口某包装材料厂做零活的孟某抓获,并押送到莱西市公安局。

肇事后,他看见警察绕着走

被抓后,孟某说:“那场交通事故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从那天之后的这20多年来,我每天都在担惊受怕,害怕撞人逃逸这件事情暴露、害怕被公安机关抓着、害怕被追究法律责任,就像一直在黑暗里生活一样。”

据孟某交代,从那天起,他看见警察就绕着走,听到有人打听自己就害怕,好多次觉得与其这样天天躲还不如投案自首,但抱着一丝侥幸心理的他始终没有勇气去自首。

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根据其供述,民警找到其他车载人员,多名车载人员的证言与孟某的供述基本一致,可以排除车载人员与孟某构成共犯的可能。经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孟某承担该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孟某对妻子和他人从未提起其曾经发生交通肇事并逃逸的事,排除了其妻子对其包庇的情况。

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与公安民警进行了积极有效沟通,督促补充了案件原始材料,特别是案发后的受案材料、立案材料等,相关材料能够证明公安机关已经锁定犯罪嫌疑人,且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一直逃匿的事实,证明本案未过追诉时效。

11月8日,莱西市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孟某提起公诉,等待孟某的将是法律的惩罚。(郭树合 吴淑范)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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