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22:44:41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致远
3月14日下午6点左右,在中牟县郑汴物流通道,一张姓女子骑电动车回娘家,行至郑汴物流通道与韩潘路交叉口附近,被一辆半挂货车撞着,事发后车辆逃离。
“跑了!撞人后逃跑了!”事故后,紧临货车的轿车一边尾随一边报警,直追了七八公里,行至开封辖区的十三大街附近,才拦停了这辆肇事半挂车。
事发后,有认识受伤者及时通知家人,与此同时,中牟县交警大队事故科逃逸组民警,几乎同时和受害者家人赶到现场。经查,肇事司机姓刘今年31岁,江苏省徐州市人。起初刘某狡辩称不知道撞了人,不知道此事。后经民警多方调查认定,刘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车司机张某对这次事故无责任。目前已经对半挂车司机刘某实施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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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韶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