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4:07:34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撞坏了轿车的车尾灯,车门也轻微受损,按理说损失也就在一两千元,但交巡警最后给肇事货车司机发出的罚单是:罚款1000元、记12分,五日以内拘留!这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8月20日中午12点20分,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新桥智展搅拌站附近有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车被擦挂,却不知肇事者去向,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在现场,民警发现在搅拌站附近道路旁边一辆白色小轿车的左侧尾灯和右侧车门受损,报警人秦先生称在事发当天他去买菜时发现车子受损,但是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和驾驶员,只能报警求助。
民警经过勘察现场,调取周边监控,迅速锁定了肇事车辆和驾驶员,并通知驾驶员冯师傅到现场进行处理。
冯师傅赶到现场后承认,当天上午8点49分,他驾驶的小货车因操作不当撞上秦先生的小车。当时同行的王先生下车查看情况,而冯师傅并没有下车。冯师傅根据感觉判定车辆损失不大,就没有报警,也没有拍照留下联系方式,便驾车驶离现场,直到接到民警的电话,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民警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冯某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五日以内拘留的处罚,同时事故造成秦先生车辆的损失将由冯师傅承担。
上游新闻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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