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10:18:58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11月1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沁雨 摄影报道)11月11日,一名交通事故当事人来到福山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将一面印有“真诚为群众解忧热情为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肇事处理中队副中队长郭韶军手中,对办案民警执法为民、快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表示衷心感谢。
据了解,10月30日17时15许,福山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接到群众报警:在308省道义井村东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报警人驾驶轿车行驶期间被一辆摩托三轮车剐蹭,事故受害人车辆受损,肇事三轮车逃逸。接警后,办案民警郭警官根据当事人陈述:“只记得车牌尾号是‘21’的一辆三轮摩托车。”立即调取事故现场视频,经过充分摸排、比对,发现该车最后驶入高疃镇西宋洲村,办案民警第一时间与村干部联系,进行实地走访排查,最终锁定了肇事逃逸嫌疑人朱某,并起获肇事三轮车。经询问,嫌疑人朱某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成功告破。
随后,在办案民警的积极调解下,肇事者对受害人车辆损失进行积极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得到了圆满解决,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民警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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