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5:04:14来源:法律常识
(小尘4x/图)
2020年5月10日,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政府办公室就网传该县“交警领导儿子肇事逃逸被不起诉”作出情况通报,确认事件肇事人确为该县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队长之子,称其肇事后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用,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因此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但是被害人家属称,他们是被迫签署谅解书的,当时被害人住院已经花费了医疗费24万多元,而肇事者家属称只有被害人家属写下谅解书他们才会支付已经产生的和后续的治疗费用,但肇事者家属此后并未信守承诺配合被害人的后续治疗。而且,被害人清醒后,曾提交申诉书,称不认可丈夫之前签署的谅解书。
此案最终如何,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在进一步调查。而此案涉及的谅解制度,则引起普遍关注。
中国刑事司法制度规定,获得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处罚。其目的是在某些轻微犯罪中,更多发挥刑法的教育作用,化解社会矛盾。在某些案件中,这一制度有利于修复被犯罪行为所损害的社会关系。比如在一些过失或者一时冲动造成伤害的案件中,被害人与嫌疑人本来关系密切,也不想嫌疑人因为一时过失受到过重的处罚,而愿意谅解嫌疑人。
但是这一制度也存在漏洞,犯罪嫌疑人可能以金钱或者权势等,强迫被害人“谅解”,从而被从轻处罚。《法制晚报》《现代快报》都曾经报道过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方以不写谅解书就不给赔偿为由强迫受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检察日报》也报道过犯罪嫌疑人家属骚扰威胁被害人要求出具谅解书的案例。
还有一些嫌疑人赔偿被害人获得谅解的案件,也引起公众“花钱买刑”的质疑。2019年,江西宜春市一男性两次强奸一名95后未成年少女,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赔偿3万元获得谅解,从而被从轻判罚。还有一些未成年人被强奸的案件,其亲属为犯罪嫌疑人出具谅解书,也引起舆论强烈质疑。
获被害人谅解从轻的制度,必须严格掌握。首先应该是被害人本人亲自表示谅解。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能不是被害人本人的意思,不应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即使被害人在犯罪行为中受伤害去世,考虑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时也应该慎重。对于强奸未成年人尤其是幼女的犯罪案件,强奸未成年人本来就是性质恶劣的犯罪,而且被害人本人对于所受的伤害可能没有足够的认识,更应该谨慎对待。
其次,司法机关不应该仅凭一纸谅解书就认定嫌疑人获得了谅解,应该详细了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的过程,确保谅解书是被害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被胁迫等情形。
刑法中规定获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初衷是更好化解社会矛盾,教育挽救罪犯。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一制度应该从严把握,不能成为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的脱罪之道。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