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13:11:00来源:法律常识
9月1日,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公安局通报,8月31日23时,龙游公安抓获肇事司机叶某某,破获8月28日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用战果吿慰三位因公牺牲的交警。8月28日,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鄢航、王忠,辅警吴建胜,在勘查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现场时不幸因公牺牲。
据通报,经调查,8月27日凌晨4时35分许,叶某某(男,现年49岁,福建古田县人)驾驶赣L13581重型厢式货车途经320国道龙游县横山镇下西山村路段时,与同向黄某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黄某某受伤倒地。据叶某某交代其在未下车查看就主观认为事故不大,便逃离了现场。
9月1日,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事故作出认定,认定叶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交通事故造成黄某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叶某某的行为构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龙游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对其所持有的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降级至C1。
据南都此前报道,8月29日,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公安局发布通报,8月28日16时10分,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鄢航、王忠,辅警吴建胜,在320国道龙游县横山镇下西山村路段复勘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时,一辆货车将停在路边警车撞翻,侧翻警车将鄢航、王忠,吴建胜三人撞击受伤,三人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28日21时,三人经全力抢救无效,因公牺牲。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敖银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