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1 13:31:51来源:法律常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27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海口一男子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经过弯道路段时发生侧翻事故后死亡,9月27日,海口公安交警公布此事故原因,事故发生时该男子是属于醉驾,而且是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承担事故全责。
据介绍,2020年5月24日,当事人梁某东(男,43岁)驾驶一辆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沿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备战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19时许,车辆行至某推土机修理厂弯道路段时,梁某东由于未确保安全行驶,导致正三轮摩托车侧翻。梁某东在事故中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5月25日死亡。
事故现场。交警供图
事后,海口公安交警查明,事故发生时梁某东处于醉酒驾驶状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2mg/100ml,并且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所驾驶的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没有参加保险。
海口公安交警经调查后认为,梁某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醉酒后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由于未确保安全驾驶,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认定,梁某东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 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