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1 21:10:30来源:法律常识
在用车过程当中,车主们最害怕的事情之一,不是剐蹭,不是撞树,而是撞人了。
毕竟如果只有车损的话,一整套勘察定损下来,价格不会差太多。
但是真撞伤了人,麻烦事儿就来了。
赶紧先把人送医院,这是最要紧的事情。
但是等人送到医院了,突然事儿就来了:这治疗费用谁交?
撞伤了人,救人当然是第一位的,120急救中心电话是最重要需要拨打的。
但是如果不是把伤者压在车下的情况,最好尽量不要轻易挪动伤者。
毕竟大部分人都没有专业的紧急救援技能,随便乱动伤者,容易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
在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救人的同时,122交警电话也是必须要拨打的。
因为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大家在后续理赔的时候的重要依据之一。
当交警蜀黍来到现场以后,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辅以周边的摄像头,以及各位车主的行车记录仪的录像等证据,为各位车主在事故中的相应问题,给出责任划分。
而责任划分,也是后续保险公司给大家走车险理赔的比例的参考依据。
不是你的全责,最好是不要认全责。
尤其是有人伤的情况下,如果确实不是你全责,打死都不要认全责。
这句话,小编都说倦了。
在知乎上,小编见到过不少车主,因为"交警和稀泥要我认全责"、"伤者说让我认全责自己绝对不找事"、"我有保险我认个全责"、"伤者撒泼打滚要我认全责"、"出于人道主义"等等不同理由认全责。
各位车主,醒醒,该搬砖了。
虽然你认全责可能是出于一片好心,但一旦涉及人伤事故,千万别给自己多揽责。
毕竟坐在事故现场,精神抖擞地跟你撕逼扯皮,你只要不认全责就掐住你脖子,要跟你家女性亲戚发生点不可描述的事情的伤者,等一进了医院,看你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了全责,突然两眼一翻,去见了马克思。这你有理也说不清了~
来,小编在跟大家一起温习一下,交通肇事罪怎么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因此不管事故现场有多糟糕,该别认的责任,千万别多认责任。
在伤者进行治疗的时候,责任认定书不一定会这么快就下来,责任划分不一定能出来。
即使是责任认定书下来了,也盖章认定你全责的情况下,也并没有法律规定,你必须要垫付医疗费。
因此由谁来垫付可以双方先协商。
也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先从你的交强险里垫付1万元,也可以申请道路救助金帮助垫付。
如果在协商后,最终协调好你来垫付钱,切记一定要把医疗机构提供的单据统统都保留好了,在事故处理完毕之后,联系保险公司报销。
现在交通事故,大部分情况都是在使用机动车的时候碰上的。
而绝大部分车主都会为爱车购买车险,尤其是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在交警给出责任划分后,双方对责任认定也没啥疑问了,这种情况不太建议私了。
尤其是有人伤的情况,更可以大大方方交给保险公司去处理。
毕竟在处理理赔问题的时候,保险公司比我们都要有经验的多,比我们这些普通车主更会"撕"~
并且保险公司有着非常严格的理赔标准,并不是伤者给多少票子就赔多少。
如果对方真的狮子大开口非得讹你,那么让对方直接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之后静候应诉即可。
以上~
愿你的用车生活中,永远无需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