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05:04:58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7月23日16时,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明区大队松花南路消防救援站消防员周伟正在站岗,突然听到消防站门口传来一猛烈的撞击声还伴随着一声惊叫。
待查看是发生车祸时,周伟立即拉响岗哨。收到岗哨通讯后,正在营区训练的消防员们顾不得换上救援服便迅速冲向消防站门口前往救援,待消防员们赶到门口发现,两名女性一名男性三人被一辆冲出马路的车辆撞倒,其中一名女性伤势严重,消防员进行初期的呼唤后发现该女子无法应答,但尚有呼吸,并伴有吐血症状,疑似有骨骼和内脏受伤。
松花南路消防救援站站长郭平安立即拨打120求救,并对现场周边20米道路进行警戒,疏导事故地点周边交通,疏散周边围观群众,同时一名消防员用伞为受伤人员遮住阳光,防止受伤人员高温中暑,另一名消防员帮受伤人员清理口腔中的呕吐物,防止其窒息。急救中心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后,消防员们配合急救人员将伤者抬至救护车内,并将现场移交到场交警。
后经现场当事人描述,该事故是由于一辆轿车在花溪大道上高速行驶,无法控制车速,导致冲出马路造成撞击人员事故。
目前,车祸事故原因尚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