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08:24:29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12月14日凌晨,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值班民警接“122“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在柴达木路发生一起致一人受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伤者已送往医院,请速出警”。接到出警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医院了解案情。随后,民警在柴达木路“西川检查站”前找到事故现场,现场只留有一辆三轮摩托车,除此之外,再无其它有价值的线索。为及时破获案件,民警经过大量的调查,初步确定逃逸车辆为一出租车。随后对经过柴达木路的出租车逐一进行排查,最终确认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锁定车号后,民警对该出租车进行调查时发现,该车于2018年注销报废,是一辆假出租车。
12月17日,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网络新媒体向社会发布协查通报,征集肇事逃逸嫌疑人的信息,同时督促嫌疑人主动自首。追逃信息一经在网络发布后,广大群众纷纷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大量的线索,使得公安机关初步掌握了逃逸嫌疑人的相关信息。
12月18日,肇事逃逸嫌疑人晋某某通过微信看到追逃信息后,迫于舆论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此案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西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