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08:40:12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江苏检察网
酒驾被抓个正着,怕被吊销驾照,竟拿出已经去世弟弟的驾照给交警,以为这样能蒙混过关。4月12日,经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某危险驾驶一案作出判决: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张某某今年29岁,南通市如东县人,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2018年11月2日,张某某酒后驾驶车辆至南通市青年路第三人民医院门前路段,被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发现并查获。经审查,张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165.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查获时,该男子在公安机关取证时居然提供虚假身份,拿出其同母异父的弟弟的驾照,而他的弟弟已于2017因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谈及这样的荒唐之举,张某某想的很简单:“拿弟弟的驾照给交警,自己的驾照就能保住不会被吊销。”
【检察官说法】
2019年3月27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崇川区法院移送起诉张某某危险驾驶案。在检察官看来,张某某这样的做法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依据相关司法解释,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时为逃避刑事处罚提供虚假身份,属于醉驾逃避交警执法,是危险驾驶罪中的“从重处罚”情节,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