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09:12:31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陕西日报
8月10日,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研讨会,邀请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交通运输和物流企业代表等参加。与会人员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主题,深入分析了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对1月至7月我省所有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涉及的车辆类型、违法原因等情况综合分析,交通事故呈现以下特点:
按车辆使用性质划分,私家车和货运车辆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车型。其中,私家车引发事故占比达77.52%,导致死亡人数占比达65.7%;货运车辆引发事故占比达13.95%,导致死亡人数占比达26.6%。
按照道路类型划分,县乡道路事故起数占公路事故总数的47.44%,造成死亡人数占45.61%。高速公路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6.35%,造成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1%。急弯、陡坡路段事故率上升。
从引发事故的原因分析,主要包括未按规定让行、逆行、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车距等违法行为。
从驾驶员驾龄上分析,6年至10年驾龄的驾驶员肇事率较高,事故起数占比为36%,导致死亡人数占比为34%。驾龄在11年以上的驾驶人肇事导致事故同比上升5.5%。
数据显示,雨、雪天气条件下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上升20.15%和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