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10:51:04来源:法律常识
大皖新闻讯4月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刘某的家属给霍邱县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这不仅代表着一个案件的执行完毕,更表达了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最诚挚的感谢和对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法官说。大皖新闻记者4月4日下午了解到该案的执行详情。
原来,2022年,刘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致双下肢截瘫,于是将肇事司机陶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陶某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总计328762.47元。判决生效后,陶某未履行赔偿义务。2023年1月3日,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扣划了陶某的车损保险15000元,但与赔偿费用相差甚远。
经查控查询,发现陶某在霍邱县高塘镇有一处房产,但该房产已进入处置阶段,未发现陶某有其他可执行财产。同时,陶某一直居住在外地规避执行,为此,执行法官多次前往陶某老家,通过其亲属向陶某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并发布悬赏公告,发动社会力量查找陶某的下落和财产线索。
3月30日,传来好消息——霍邱县法院执行法官在嘉兴市公安局新嘉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成功拘传了被执行人陶某。
为加快案件的执行,执行法官顾不上休息,直接将陶某从浙江带回霍邱县法院。执行法官严肃耐心地对陶某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告知其规避执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几个小时的释法明理,陶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支付全部执行款,并愿意接受处罚,该案成功执结。
随后,执行法官马不停歇地赶往申请人家中,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中,刘某在收到执行款时,对执行法官的辛苦付出和高效执行表示感谢,对该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表示高度赞扬。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徐振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