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0:19:50来源:法律常识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高占国、郝军生河北日报记者解丽达)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决定引入律师、人民陪审员等第三方人员,参与法院案件的评查,以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管。
“引入第三方人员参与对法院案件的评查,可以从不同视角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目标是贯彻好最高法院司法标准化要求,严格落实审判、执行工作及审判管理工作标准和司法责任制,减少瑕疵案件发生,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廊坊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管办主任杨帆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和改进案件的评查制度势在必行,廊坊中院将这一做法在修订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中作为制度确定下来。
新修订的评查办法规定,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包括各类审结、执结的案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的定期抽查,对存在信访、申诉、发改、再审、有关部门交办等重点案件的评查,对已审、执结的某类案件进行的专门性评查。评查将案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大类,不合格又分为瑕疵、错案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