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7:30:19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通讯员 季丰忠 程磊 记者 王文彬 见习记者 邢永红
2021年5月28日上午8时10分许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位于惠民县大年陈镇卫生院南300米路口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事故科执勤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勘验,根据轨迹线索,走访群众将工作范围扩大周边乡镇。于5月31日下午在姜楼镇老街以西小树林处将肇事车辆查获,涉案驾驶员仍在逃逸,经对其家属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后,于6月1日上午涉案驾驶员张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科投案,经查张某属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5.28肇事逃逸案成功破获。
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再次忠告机动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是违法行为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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