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2 11:04:08来源:法律常识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共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陕西各地公安交警发布关于举报、投诉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妨碍车辆安全驾驶违法行为的通告,具体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举报、投诉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
妨碍车辆安全驾驶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共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对在我市辖区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突出违法行为鼓励市民予以举报、投诉,并在原有西安交警微信公众号“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渠道的基础上,新增电话举报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投诉。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
(三)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四)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村面包车)
(五)货运农运车辆违法载人
(六)其他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交通违法时,举报人需提供违法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
二、举报电话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29-122
12123交通安全服务热线 :029-12123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交警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经辖区大队调查核实,确认举报属实的,会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4日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举报、投诉驾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
妨碍车辆安全行驶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交警支队研究决定,对在我市市域内道路发生的机动车部分违法行为鼓励市民予以举报、投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电话
(一)上班期间(8:30-17:30)请拨打:0917-6236140;
(二)下班期间(17:30-次日8:30和节假日)请拨打:0917-8806122;
(三)视频和图片举报发送电子邮箱:bjsjtjczd@163.com。
二、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城市道路、县乡道路存在下列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四)机动车逆向行驶;
(五)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用机动车、农村面包车);
(六)货运农运车违法载人;
(七)黑校车非法营运。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受理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辖区大队在接到支队下发指令后,要认真调查核实。核查属实的,要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4日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举报、投诉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
妨碍车辆安全驾驶违法行为的通告
一、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投诉。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机动车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
(四)机动车逆向行驶;
(五)机动车闯红灯;
(六)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村面包车);
(七)货运农运车辆违法载人;
(八)黑校车非法营运。
二、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交警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辖区大队要认真调查核实。核查属实的,要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曝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违法行为过程期间将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三、举报电话
高交大队:029-33681110
秦都大队:029-33330110
渭城大队:029-38161015
陈阳大队:029-33190110
兴平大队:029-38822776
武功大队:029-37292319
泾阳大队:029-36218855
三原大队:029-32282844
礼泉大队:029-35621475
乾县大队:029-35521303
永寿大队:029-37663301
彬州大队:029-34922877
长武大队:029-34202642
淳化大队:029-32772177
旬邑大队:029-34420154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29-33556100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0日
铜川公安交警
为严厉打击客运车辆驾驶人接打电话、吸烟、驾乘人不系安全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不断提高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效能。现就违法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电话:0919-12123 0919-3180166
二、受理范围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
(一)客运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接打电话;
(二)客运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客运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四)公路营运客车、旅游客车超员载客;
(五)其他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人需提供违法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受理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交警大队进行违法查处。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铜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1日
延安公安交警
为严厉打击驾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面包车超员、货运车、农运车违法载人等妨碍车辆安全行驶违法行为,遏止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效能。现就违法举报渠道及流程通告如下:
一、受理渠道
(一)网上受理:微信公众号(延安交警支队)
(二)电话受理:0911-2906695
二、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接打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四)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用机动车、农村面包车)
(五)货运农运车载人
(六)黑校车非法营运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受理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要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辖区大队在接到支队下发的指令后,要认真调查核实。核查属实的,要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支队。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8日
榆林公安交警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素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立群众举报妨碍机动车安全行驶违法行为电话举报平台,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市辖区、高速:0912-3260122
横山:0912-7615122
神木:0912-8322153
子洲:0912-7615122
府谷:0912-8713122
清涧:0912-5262912
定边:0912-2442898
佳县:0912-6721953
靖边:0912-4620122
米脂:0912-6222122
绥德:0912-5631017
吴堡:0912-6521548
二、受理范围
对在榆林市道路内存在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举报:
(一)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二)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吸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机动车逆向行驶;
(四)酒后驾驶机动车;
(五)载客汽车超员(客运车辆、旅游大巴、出租车、面包车);
(六)货车及农用车违法载人;
(七)黑校车非法运营。
三、注意事项
(一)市民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应提供未经编辑修改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原始资料。
(二)对多次举报失实、恶意举报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其举报。故意捏造违法事实陷害他人、以举报为手段敲诈勒索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公民社会征信体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榆林公安交警承诺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1日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举报、投诉驾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
妨碍车辆安全行驶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在我市市域内道路发生的机动车部分违法行为鼓励市民予以举报、投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电话
上班期间请拨打:0916-2688623
下班期间请拨打:0916-2688600
二、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四)机动车逆向行驶;
(五)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用机动车、农村面包车);
(六)货运农运车违法载人;
(七)黑校车非法营运。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受理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辖区大队在接到支队下发的指令后,要认真调查核实。核查属实的,要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支队。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汉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9日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发布关于举报、投诉驾车接打电话、吸烟不系安全带等
妨碍车辆安全行驶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在我市市域内道路发生的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鼓励市民予以举报、投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交警支队 0915-8170201 | 高交大队 0915-8100000 |
汉滨大队 0915-3232110 | 汉阴大队 0915-5273000 |
石泉大队 0915-6321502 | 宁陕大队 0915-6822243 |
紫阳大队 0915-4422219 | 岚皋大队 0915-2529125 |
平利大队 0915-8418595 | 镇坪大队 0915-8820956 |
旬阳大队 0915-7212113 | 白河大队 0915-7810890 |
高新大队 0915-8196131 | 恒口大队 0915-3616702 |
2、官方微博举报
通过官方新浪微博举报的,举报人应于交通违法行为图片拍摄或视频证据材料采集的当日上传相关材料;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以属地管辖为主(如:举报汉滨辖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汉滨交警;举报全市辖区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安康高速交警);交警支队及全市辖区各交警大队官方微博联系方式如下:
@安康交警 @汉滨交警 @汉阴交警 @石泉交警 @安康宁陕交警 @紫阳县交警大队 @岚皋交警 @平利交警 @镇坪交警 @旬阳交警 @白河交警 @安康高新交警 @恒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安康高速交警
二、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道路内存在下列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机动车驾乘人不系安全带;
(四)机动车逆向行驶;
(五)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六)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用车、面包车);
(七)货车及农用车违法载人;
(八)黑校车非法营运。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市级受理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县区大队在接到举报或者支队下发的指令后,要认真调查核实。核查属实的,要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支队。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0日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关于群众有奖举报客运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加大全区客运车道路交通违法查处的精准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有效保障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陕西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