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怎么称呼,驾驶证被吊销后还要考什么

时间:2022-11-21 21:43:07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案怎么称呼,驾驶证被吊销后还要考什么】,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案怎么称呼,驾驶证被吊销后还要考什么】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案怎么称呼,驾驶证被吊销后还要考什么
  • 《民法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法条解读之④:第1210条②
  • 吊销驾驶证是什么意思,驾驶证吊销后几年可以考
  • 车架号查询车辆信息,车辆车架号查询车辆所属人
  • 《民法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法条解读之④:第1210条②

    《民法典》第121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接前文〔《民法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法条解读之④:第1210条①〕……

    二是,重点分析一下《侵权责任法》第50条中规定的“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与《民法典》第1210条中规定的“……但是未办理登记……”之间的区别来看,删掉了“所有权”这三个字,看似意思未变,但在外延上却有所扩展。

    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⑵.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叫法,来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条:“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登记。……”。《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8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⑶.公安部在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公交管[2000]110号)中明确: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所有权登记。由此可知,机动车登记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并不产生设定机动车所有权的效力,但机动车登记所具有的公示效力,对于规范机动车交易秩序以及明确因机动车使用不当导致的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具有重要意义,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⑷.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关于执行案件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答复》( [2000]执他字第2号)中明确:如果能够证明车辆实际购买人与登记名义人不一致,对本案的三辆机动车不应确定为登记名义人为车主,而应当依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确定归第三人所有。

    ⑸.机动车作为动产,其所有权转让的判断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应结合《民法典·物权编》中的第208条、第224条、第225条、229条、230条、第242条、第311条以及共有等条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中的有关规定,在有权处分的情形下依法交付,特定情形下也可以善意取得。

    ⑹.尚未生效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订建议稿)》第11条第5款规定:对于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或者20座以上大型载客汽车,或者校车,或者消防救援车辆、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不得转让给个人。对于特定的这种车辆情况,即便转让并交付,也不可能被登记。

    ⑺.尚未生效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订建议稿)》第11条第2款规定:申请登记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或者无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个人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作为机动车管理人。这是否也在明确,未来,买车的受让人要想成为车辆所有人,要么自己得有相应的驾驶资格,要么就得指定具有相应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作为车辆管理人,否则,车管所也不会给受让人办理转移登记。

    ⑻.第1210条与第1209条中都提到了机动车的交付问题,只是,1209条中交付的是机动车的使用权,1210条中交付的是机动车的所有权,但是,附条件的保留所有权买卖机动车有着1209条的表象,实际却按1210条适用。

    结合以上分析来看,未办理登记,主要是指机动车所有人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超过三十日内未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所有权的转移登记,同时可能还包括注册、变更、抵押和注销登记以及质押备案等情形。造成未登记的原因,既有可能是转让人和受让人出于各种主观原因不去登记,也可能是被转让的车辆车管所不给登记、无法登记。

    未完,请继续查看《《民法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法条解读之④:第1210条③》……

    法律文章,引用法条多的话,会被判定为违规,被取消原创,确实有些扯。无奈,只能不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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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吊销驾驶证是什么意思,驾驶证吊销后几年可以考

    吊销驾驶证可以理解为被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并作废驾驶证,被吊销的人员是没有驾驶资格的,需要重新报考驾校考取。吊销驾驶证属于行政行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判决,通常引发重大交通事故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才会处以这样的处罚。

    驾驶证吊销后几年可以考?

    一般原因导致驾驶证被吊销,基本两年以后就可以重新考取,但如果是因为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那么最快都要5年才以后才能重新报考,具体多久还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去判定。

    1、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罚款2000,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后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3、饮酒驾驶运营车的,吊销驾驶证后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4、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吊销驾驶证后十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5、酒后驾驶案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后终身不得申领。

    哪些行为会被吊销驾驶证?

    除了以上行为会吊销驾驶证以外,常见的情况还有以下几种:

    1、超速50%及以上;

    2、驾驶拼装车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

    3、违反交通安全法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4、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逃逸。

    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定义:

    习惯上只要没有人员伤亡,即使损失再多也不会被认为是重大事故。但相关法令已经对超过3万的财产损失额度列入到重大事故中。其次重大交通事故是一个比较笼统的称呼,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指有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以及特大事故。

    1、重大事故:一次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3~10人重伤,或财产损失超过3万不足6万的交通事故。

    2、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西和公安 @陇南日报 @陇南交警 @陇南公安 @甘肃公安 @甘肃公安 交警 @甘肃交通广播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中国交通甘肃频道 @中国交通广播

    车架号查询车辆信息,车辆车架号查询车辆所属人

    车架号有多种叫法,比如VIN码、车辆识别代码等等。大家若是想要了解自己车辆的具体型号、配置以及更多信息,可以通过输入车架号便可以查询。

    1、我们先来看看车架号长什么样。行驶证的车架号最明显,上面的“车辆识别代号VIN”一栏就是它。而到了车上就要仔细找一找,一般门柱或发动机舱内会有一块铭牌,上面也会印有车架号。

    2、点击查询,根据提示关注“精准查车”进行下一步操作。

    3、点击“VIN查询”跳转到查询页面,然后输入完整的车架号。

    4、填好查询码,点击查询,页面会自动显示车辆详细信息。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通过车架号,我们能够查询到汽车的品牌、车型、年款、引擎号、排量等信息。17位的车架号每一位的数字或字母所代表的含义:

    第1位:表示地理区域,如L,代表中国大陆;

    第2-3位:生产厂家及车辆类型,不同厂家的车架号会不同;

    第4-8位:汽车的特征;

    第9位:检验代码,通过检验代码可以知道车架号的填写是否正确;

    第10位:车型年款;

    第11位:表示车辆的组装地,“0”为原厂组装,如果没有装配厂,制造商可以规定其他的内容。(大家在购车时也可以通过该号码判断汽车是不是进口,谨防被车商忽悠

    第12-17位:代表产品序列号。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交通事故案怎么称呼,驾驶证被吊销后还要考什么】,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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