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4 08:13:09来源:法律常识
死者家属称,事发时该副镇长醉驾
晨报讯(记者 陈麒发)9月19日晚7时许,穆棱市下城子镇副镇长丁某驾车行驶至206省道92公里附近时肇事,造成副驾驶位置乘客原某当场死亡,驾驶人丁某及乘客李某、黄某受伤。事发逾十日,原某家属将此事向本报反映,指事发时丁某为醉酒状态。9月30日,记者就此向下城子镇政府、穆棱市公安交警大队、穆棱市公安局等多部门核实,均未获否定答复。
9月30日,下城子镇居民黄某某向本报反映,9月19日,其丈夫原某受单位指派参加活动。当晚7时许,下城子镇副镇长丁某驾车,载原某、李某、黄某等3人返回八面通镇。
车辆行驶至206省道92公里 250米处时肇事,造成副驾驶上的原某当场死亡,而丁某本人及车上的李某、黄某受伤。黄某某告诉记者,事后经刑事技术部门鉴定,认定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4.9毫克/100毫升。
9月30日,记者就此向下城子镇政府核实时,该镇一工作人员强调“雨后路滑”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随后,记者来到穆棱市公安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称采访需与穆棱市公安局取得联系。记者又来到穆棱市公安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不太清楚”,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