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交通肇事科人员(肇事司机找到没)

时间:2023-04-24 09:39:56来源:法律常识

莒南县交通肇事科人员(肇事司机找到没)

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房家岭村民房贵习夜里外出,不料被过往车辆撞伤,肇事司机逃逸。事发后,肇事车和车主被交警部门找到,然而车主称,当晚并不是他驾驶的汽车。现在事故已经发生1个多月了,肇事司机仍然没有到案。

据房贵习介绍,4月27日晚上8点多,他吃过晚饭后出门散步,刚出家门走了有100多米,就被身后来的一辆轿车撞上,当场晕了过去。“当时事发突然,我都不知道是被车撞了,有村民看见我躺在路上就把我叫醒,我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而且腿很疼,才知道是被车撞伤了。”房贵习说,当场肇事车辆就逃逸了,村民打了120急救电话并通知了自己的家人。

经医生诊断,车祸造成房贵习左腿粉碎性骨折。4月30日,交警部门通过现场遗留的物证,找到了肇事车辆和车主,但车主称,当晚他把车借给了别人,并不是自己开的车。在得知房贵习受伤的消息,车主先后给房贵习送去3万元医疗费。

“现在光是医疗费就花了2万3千多元,以后还要再进行一次手术,而且大半年的时间不能干活。我和家人商量后,要求肇事者和车主赔偿各项损失不能低于10万元。”房贵习说,可到现在事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了,交警部门一直没有下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问题也得不到解决。

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负责处理该事故的莒南交警大队肇事科朱鸽警官,他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找到了肇事车辆和车主,并传唤了车主,可事发时车主把车借给了朋友的朋友,并不是车主本人驾驶,而车主找不到肇事者,所以没办法下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朱警官表示,虽然没找不到肇事司机,但肇事车辆一直扣押,相信肇事者应该会来处理事故。

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办案民警应在侦查阶段找到肇事者

因为车主把车借给了朋友的朋友,而且肇事司机迟迟联系不上,如果一直找不到肇事司机事故该如何处理?为此,记者咨询了临沂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没有找到肇事司机之前,处于案件的侦查阶段,交警部门办案人员应当尽快找到肇事司机。

“如果一直找不到肇事司机,有关部门可以下发通缉令,根据伤者的受伤情况,重伤的话就属于刑事案件。”不过,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侦查阶段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要根据交警部门的案件进展情况而定。

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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