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4 18:20:02来源:法律常识
现在交通肇事之后,肇事方都交给保险公司,什么都不管了。
我被撞了之后,交警出警判定,肇事方全责,我去医院的时候,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没有人跟着来,所有检查和治疗费用,目前都是我们自己垫付,保险公司派了个现场勘察的人来医院,说垫付费用超过18000,保险公司直接给医院打款,那么也就是说,18000以内我们就得自己垫付,我们受了伤,受着疼,还得自己跑各个科室检查,自己垫钱,我不知道有没有网友和我一样感同身受?
初步从这个保险公司了解到的信息是,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是都有的,营养费和因陪护产生的交通费等各种费用就很少很少了……感觉现在这个社会,越来越冷冰冰,我们被撞住进医院,家里人仰马翻,在外面上班的人不得已请假回家陪护,本来退休在家的老人忙着往医院送饭,本来接送孩子的人,躺在医院里,孩子的学习也顾不上了……而撞人的人,生活继续,不受任何影响,从撞了我之后,再没有任何交集。保险公司来了一趟,对着各种检查结果一顿拍,从此也不再见人,赶情我就应该被撞似的,想想真是很郁闷[酷拽]
友友们有类似的遭遇么?你们都是怎么处理的?来给我支支招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