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14:17:34来源:法律常识
现代社会,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就需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可能会作出立不立案的决定,那么交通事故不立案可以开责任判定书吗?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的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不立案可以开责任判定书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依据职权所作出的认定。事故当事人不到场的,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对驾照是否有害?
不会。主要的影响为: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所以,就拒绝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
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如你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无法判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何为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有的证据来看,没有证据证明事故的任何一方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无法对事故作出判断,究竟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起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便成了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那么是否交警作出事故无法认定的认定书就意味着任何一方都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无法判定时,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应看情况而定。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在此类交通事故中,若事故认定书无法判定时,推定机动车一方承担全责。当然了,如果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或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可适当减少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2、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若事故认定书无法判定的,那么应该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原则,均摊赔偿责任。当然了,如果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过错,或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可适当减少赔偿责任或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对交通肇事不立案时,就需要出具产予立案的告知书,告诉案件的原告这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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