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15:14:34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在头条的问答里看到很多人在问发生交通事故要不要坐牢,特意的写了这篇文章,与大家一起了解下这里面的知识。
一、发生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实有分好几种情况:
1、路外事故:即在道路外发生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况,分别是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
2、路内事故:分别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今天我们主要讲的就是交通肇事罪。
为了让大家高效的了解发生什么样的交通事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我将《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了归纳,分为三类:
第一类:造成人员死亡的。
(一)死亡一到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第二类:1、造成人员重伤的负有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即只有在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并同时具有上述6种情形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
2、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第三类: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死亡但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