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20:34:03来源:法律常识
河北新闻网讯(董永水、王晓羽)廊坊女子牛某驾车行驶过程中,因一时没忍住打了个喷嚏,没想到竟引发了一场车祸。近日,廊坊市安次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该驾车女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6年11月3日19时45分许,被告人牛某驾小客车沿廊泊线至付庄村乡间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中国移动007号”线杆处时,因想打喷嚏闭了一下眼睛,致使所驾车辆右前侧与沿此路同向散步的行人相撞,造成行人郑某受伤,刘某当场死亡。经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责任认定,被告人牛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刘某、郑某无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牛某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及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亲属及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牛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投案,系自首,且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及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亲属及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牛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