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5 19:21:41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3月10日夜里9点半左右,辽宁省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案:盘山县得胜镇境内浩业化工附近路段发生一起货车与轿车相撞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被撞轿车受损严重,肇事货车不知去向。
“这起肇事逃逸案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我们当晚就成立了专案组。”交管大队负责人介绍,案发后,盘山县副县长、盘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春阳第一时间指示“快速侦破,消除影响”。
由于案发时间段通过此处的车辆和行人较少,警方一方面通过走访征集线索和目击者,一方面调取了现场周边所有路口和商企自行安装的监控视频查找嫌疑车辆。经工作,黑夜里一辆装载着大型超宽货物的吉B牌号大货车进入了侦查员的视线,通过研判分析以车找人,终于嫌疑车辆和违法嫌疑人浮出水面,根据车牌登记信息,锁定了车主和当时的车辆驾驶员。
随即,交管大队派出多名精干民警驱车赶赴吉林,最终将嫌疑车辆和嫌疑人查获,顺利控制了相关车辆和人员,就地查实案情,固定证据。在吉林警方的配合下,交管大队派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的民警经过走访调查、比对取证,找到疑似肇事货车,将货车驾驶员带回盘锦。至此,“3·10”肇事逃逸案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