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2:10:55来源:法律常识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近日,吉林省珲春市一男子骑乘摩托车拉载妻子与出租车发生事故受伤,而经交警调查发现,男子和妻子除了没佩戴安全头盔外,更严重的是无证驾驶又醉酒驾驶。
前不久,在珲春市盛博红绿灯路口摩托车驾驶人纪某载着妻子秦某在路口与王某驾驶的出租车迎面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赶到现场,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人纪某和妻子都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因惯性向前滑行造成两人头部严重受伤、面部、膝盖至小腿、脚踝多处挫伤,而且纪某身上还散发着浓重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 纪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民警调查,纪某在驾驶摩托车期间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出租车驾驶人(王某)驾驶机动车在路口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此起事故进行分析,最终认定双方在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纪某因无证驾驶被罚款500元,被因到醉驾标准依法被取保候审,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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