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7:02:06来源:法律常识
4月26日凌晨2时许,韦某定驾驶桂A1***3号小型轿车(车上搭乘韦某富,该人员系车主),沿鹿寨镇建中西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广场红绿灯路口时,碰撞道路中央隔离栏,造成车辆及隔离栏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鹿寨县公安局巡逻警员迅速赶至现场将车辆及其车上人员控制,并呼叫交警赶赴事故现场。
交管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肇事车辆车主韦某富主动站出来,向民警陈述该事故系其酒后驾驶所导致,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69mg/100ml,但民警询问其具体事情经过时,韦某富遮遮掩掩、顾左右而言他......民警立即意识到这起事故可能有猫腻!
出警民警通过调查取证,并向韦某富讲明顶替驾驶人逃避责任的厉害关系及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韦某富懊悔不已,承认是朋友韦某定驾驶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他自己则坐在后排。民警对韦某富企图冒名顶替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对肇事司机韦某定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6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进一步询问得知韦某定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知道自己无证驾驶,便想着让朋友“顶包”一下。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柳州交警提示:
心存侥幸酒后驾车肇事,替人顶包妄图逃避处罚,最终只会坑人害己!亲朋好友之间应当相互扶持帮助,但更要严守法律底线,只要触犯法律,无论是找人顶包还是帮人顶包,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