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7 12:33:24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1月30日至31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赵某等42人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一案。该案经过两天庭审,现已进入案件合议阶段。
2017年1月1日,商洛市商州区西新村和王塬社区为争夺一项目工地填方工程发生纠纷,双方均纠集人员准备械斗。后双方持洋镐棒、棒球棍、砍刀等工具发生大规模械斗,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该案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公安机关破案后,检察院将42名嫌疑人移送起诉。
商州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42名被告人中,仅有25人自行委托辩护人,为保障每名被告人辩护权和诉讼权利的行使,保障每名被告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商州区法院与法律援助机构沟通协商,请求为此17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按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司法精神,法律援助机构为本案17名被告人指派了援助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
援助辩护确定后,商洛市司法局在开庭前专题召开了由法律援助机构、市律师协会、各辩护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多所主任参加的会议,市局主管副局长李伯英代表市局就案件的律师辩护工作提出要求:在此重大案件辩护中,要严格遵守执业和援助纪律,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促进司法公正。在为期两天的庭审中,市司法局李伯英副局长带领市局律公科、法律援助机构全程旁听了案件。
庭审中,各援助律师认真履行辩护职责,充分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保障了其辩护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实现。该案现庭审阶段已结束,案件进入合议阶段。
(牛小念 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