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动态消息:交通肇事致死调解书,车祸女车主当场死亡

时间:2023-05-27 19:14:30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7月21日上午,淮安盱眙一位名叫鲍传红的女子,骑着一辆电动车在街上行驶时,在一个拐弯处被一辆出租车撞倒,鲍传红被撞出去三、四米远,没有佩戴头盔的她,头部重重地磕在柏油路面上,当即昏迷不醒。

虽然出租车司机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院的救护车也在几分钟内及时赶到,但鲍传红由于颅内损伤,还是离开了人世。

由于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道路交通事故,所以交警很快对这起事故做出了认定:死者鲍传红在丁字路口拐弯时,没有让主路上的出租车先行,对交通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出租车司机也在通过交叉路口时,也没有及时减速和注意观察,对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交警做出的认定是:双方对此次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警方随后组织保险公司和鲍传红的丈夫秦加山以及出租车司机进行调解,三方很快达成了赔偿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鲍传红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0万元。

一、

虽然中年丧妻是人生一大不幸,但对于秦加山而言,妻子已经离世,这60万元赔偿金多少算是一个安慰。而且这起事故中,自己的妻子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他虽然心中悲痛,但还是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就在保险公司准备将赔偿款打给秦加山时,一位中年男子来到了交警队,向交警出示了一份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称自己才是鲍传红的合法丈夫,这笔赔偿款应该打到自己的账户上。

面对这名中年男人,交警懵了。他们连忙打电话叫来了秦加山。秦加山二话不说,拿出一本《结婚证》递给交警,说自己才是鲍传红的合法丈夫。

这就奇怪了。一夫一妻制是我国的基本法,一个女人,怎么可能有两个都“合法”的丈夫呢?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后来出现的、手执法院调解书的男人名叫植顺宏,今年59岁,比死者鲍传红大一岁。他和鲍传红是一个村的人,两人一起上的小学,也算是青梅竹马了。

植顺宏是家中的独子,小时候家庭条件非常不错。他的父亲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下海经商的那批人,在八、九十年代一直从事木材贩运生意,还曾承包过一个木材加工厂,是村里有名的富户。

相比之下,鲍传红家就要穷得多。鲍传红是家里的老大,由于她的父亲一直重男轻女,一心想生个儿子,所以一连生了四个女儿还不罢休,一定要生出儿子才行。

要知道当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比较严的,鲍传红的父母就四处躲着生,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赚钱发家致富。

直到八十年代初,鲍家才终于生下了一个儿子,在借钱缴纳了高额罚款后,鲍传红的父母这才回到村里生活。此时的鲍传红,已经是二十来岁的大姑娘了。

年轻时的鲍传红,虽然家里穷,但一点也不妨碍她长成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虽然她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了,但很多小伙子都很喜欢她,暗恋她的人也不少。她现在的丈夫秦加山,就是这些暗恋者中的一员。

但是秦加山的父母非常老实,家境也非常普通,比鲍传红家好不到哪里去。所以当植顺宏的父亲来到鲍家,为儿子植顺宏提亲时,鲍传红的父母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当时的鲍传红对秦加山虽然也有好感,但由于秦加山比较自卑,一直没有勇气向姑娘表白,所以两人一直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当植顺宏上门提亲时,鲍传红见父母答应了,一向孝顺的她,因此也没有特别反对。毕竟她自己也知道,植家在村里是有名的富户,按媒人的说法,能看上自己,算是自己的福气。

二、

1985年,25岁的鲍传红嫁到了植家。但是她没有想到,婚后不久,植顺宏就暴露出了本来面目。

据鲍传红的妹妹说,鲍传红嫁到植家后,植顺宏对她很不好,动辄打骂,“根本不把我姐姐当人”。

而且植顺宏还有赌博和酗酒的毛病,只要一输钱或者一喝多了,就拿鲍传红出气,经常把她打得鼻青脸肿的。

有好几次,鲍传红被打得实在受不了,就跑回娘家哭诉,但植顺宏马上就跟着来,堵着鲍家的门大骂,说要是不让鲍传红跟自己回去,就让鲍家父母把一万元的彩礼钱还给自己。

植家的彩礼钱,早被鲍家父母拿去还了债,哪里拿得出一万块?

所以就算鲍传红受了委屈,她的父亲还是要求女儿跟着女婿回去——毕竟植家隔三差五都会接济自己一些财物,这个女婿自己得罪不起。

这样磕磕碰碰的生活持续了7年,两人也在这七年中,生下了一个儿子。1992年春节期间,植顺宏在和人赌博中输掉了五千多元钱,心情十分恶劣。

刚好他输钱的那天,鲍传红来到赌场喊了他好几次回家,于是他迁怒到妻子头上,认为是鲍传红把“霉运”带给了自己。

当天晚上,植顺宏把鲍传红用绳子捆起来痛打了一顿,几乎将鲍传红打死——要不是植顺宏的母亲听到动静赶来,也许鲍传红这条命就没了。

这一次被打,让鲍传红彻底对这个男人死了心。当年6月,鲍传红向盱眙县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经过调查后,判决两人离婚。

植顺宏虽然不爱鲍传红,但却不想离婚,在接到法院的一审判决后,他向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并在二审开庭时,向法官做出了深刻检讨,表示自己一定要痛改前非,希望法院帮他挽回家庭。

在法院按程序对两人进行调解时,植顺宏又找了很多亲戚朋友去鲍传红那里求情,自己也多次去鲍家父母面前,保证以后再也不打鲍传红了。

为了表示诚意,他还给岳父母送上了几千块钱,说是“保证金”。看在钱的份上,鲍家父母又去做女儿的工作,软硬兼施,终于让鲍传红同意撤诉。

1992年9月,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并教育了植顺宏一顿,让他们好好回去过日子。

由于两人结婚时没领结婚证,植顺宏就把这份《民事调解书》当成了和结婚证一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回家后珍藏了起来。

植顺宏这么做没有错。这份《民事调解书》上写着“双方自愿和好,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植顺宏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

也就是说,有了这份《民事调解书》,两人的婚姻便从事实婚姻变成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了。只是植顺宏并不知道,多年后这份《民事调解书》,还将发挥一次巨大的作用。

经过这件事后,植顺宏虽然改了不少,很少打鲍传红了,但好赌的毛病还是改不掉。

1993年6月,植顺宏在一次赌博中又输掉了鲍传红打工挣来的300多块钱后,鲍传红感觉这样的生活再也无法继续,于是便离家出走,彻底离开了植顺宏。

三、

鲍传红这次离家出走,与秦加山有着直接的关系。秦加山早就暗恋鲍传红多年,后来鲍传红嫁人后,秦加山一直郁郁寡欢,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成家。

这其中固然有自己家境贫寒的原因,但放不下鲍传红,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鲍传红与植顺宏闹离婚时,秦加山正在外地打工,他并不知情。

1993年初,他在街上偶遇到鲍传红,鲍传红告诉秦加山,这些年植顺宏对自己很不好,自己已经离婚时,秦加山的心里就产生了想法:他要把鲍传红娶回家,用自己的爱,抚平这个女人这么多年受过的伤。

1993年夏,秦加山准备到淮安打工,临走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鲍传红。当时刚好是植顺宏输掉鲍传红辛辛苦苦打工挣来的钱不久,鲍传红对这个男人已经彻底死心,于是决心跟秦加山一起到淮安打工。

两人来到常州后,便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且在次年生下了一个女儿。

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加上当时法律不太健全,两人一直没有领结婚证。直到2015年9月,才因为女儿上学的需要,补办了结婚证。

秦加山对鲍传红很好,虽然他自己也没什么赚大钱的本事,但每个月的工资都全部上交给鲍传红,而且从不赌博,也不酗酒,和植顺宏有着天壤之别。

看到鲍传红和秦加山在一起过得很幸福,鲍传红的父母也渐渐认可的这个女婿。

虽然植顺宏在最初几年也会经常上门找老两口要人,但老两口总是推说不知道女儿的下落,一直没把鲍传红在淮安生活的事告诉植顺宏。

植顺宏开始几年还常来鲍传红娘家打听,后来时间久了,慢慢也就不来了。

秦加山原本认为,自己可以和鲍传红在淮安平静地生活下去。就在鲍传红出事前一个月,他们的女儿也已大学毕业,在杭州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还谈了一个男朋友。

女儿说,等过几年自己和男友结婚后,要把秦加山和鲍传红接到杭州生活,一家人团聚在一起。

鲍传红也对丈夫畅想过,将来两人在杭州找份工作,和女儿、女婿生活在一起,可以过上好日子。只是没想到一个月后,鲍传红就出事了。

四、

鲍传红去世后,秦加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鲍传红的父母,顺便通知了鲍传红的兄弟姐妹。

植顺宏就是在这个时候,听到了鲍传红去世的消息,也得知了保险公司会赔偿60万的情况。

于是他拿着那份复婚的《民事调解书》赶到了淮安,提出自己才是鲍传红的合法丈夫,这个赔偿款有自己的一份。

对于植顺宏的要求,秦加山根本不认可,他认为植顺宏和鲍传红已经离婚,而且当年植顺宏对鲍传红并不好,现在找上门来,说白了就是想要钱。

自己和鲍传红可是补办了结婚证的,又在一起生活多年,他们的婚姻才是合法的。

谈是谈不拢了,双方只得对簿公堂。但是法院做出的判决,却让秦加山始料未及。

2019年7月,盱眙县人民法院判决鲍传红与被告秦加山的婚姻无效,鲍传红与植顺宏的婚姻关系合法。也就是说,这笔赔偿款,秦加山没有资格得到,但鲍传红和秦加山生的女儿有权参与分配。

面对这份判决,别说秦加山不能接受,当地很多群众也不太理解。大家都认为鲍传红和秦加山生活了二十来年,植顺宏从来没有去挽回过鲍传红,也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现在鲍传红出事了就跳出来,不就是想要得到赔偿金吗?

当年植顺宏对鲍传红怎么样,当地群众一个个都看在眼里。大家心里都有本账,就算鲍传红不跟秦加山走,她和植顺宏也不可能白头到老,两人离婚只是迟早问题。

虽然很多人不理解法院做出的判决,但人民法院不可能乱判案,总会有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鲍传红的死亡,并不影响到她婚姻无效的认定。秦加山和鲍传红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重婚。

鲍传红作为一个有配偶的女性,在没有和植顺宏离婚的情况下,又与秦加山结婚,是一种违法行为,构成了重婚罪。

1993年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上写得很清楚,植顺宏和鲍传红是合法夫妻。只是鲍传红向秦加山进行了隐瞒,从来没有提起过这个细节。鲍传红是故意欺骗了秦加山。

不过法院认为,鲍传红和秦加山所生的女儿,有权参加这笔赔偿的分配。因为她虽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具有同样的法律地位,都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她可以参与分配60万元的赔偿款。

五、

这份判决生效后,很多人替秦加山不服气。但不服归不服,法院的判决是无法更改的。

对于这60万元赔偿款,秦加山和鲍传红的娘家人想让女儿和鲍传红与植顺宏所生的儿子平分,一人30万,植顺宏则不参与分配,但植顺宏不同意。

他说这笔钱应该一分为三,自己、儿子以及秦加山的女儿各拿一份。最后到底是采取什么分配方式,由于当事人不愿意接受采访,所以一直是个谜。

对于这个判决,法律界人士也有不同看法。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国行认为,“重婚”分为“善意重婚”和“恶意重婚”两种情况,我国《民法典》对两种重婚类型未进行区别规定,这就造成实践中“合法却不合理”的案件裁判。

具体到本案,王教授认为鲍传红在未与植顺宏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不知情的秦加山再次在民政部门进行了婚姻登记,并共同生活了 25 年,存在着事实上的相互扶养关系。

鲍传红车祸后,秦加山却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死亡赔偿款,“善意后婚当事人”秦加山的利益被严重忽视。

言之,我国法律对重婚问题的打击面过大,而疏于对善意重婚中后婚当事人的法律保护。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以《两个丈夫的争夺》为标题报道了本案,法律专家在节目中认为,本案属于错判。

专家称在本案中,秦加山看到了鲍传红的离婚判决书后才开始与其同居,构成初始诚信。

植顺宏与鲍传红的结合,秦加山与鲍传红的结合,都是事实婚姻,只不过一个是 8 年夫妻,属于“陶婚”,另一个是 25 年夫妻,属于“银婚”,哪一个效力大?应该很清楚,但盱眙县人民法院竟然让“陶婚”击破了“银婚”,明显有悖常理。

不过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秦加山并没有对这份判决提起上诉,所以这份判决早已生效。

目前,秦加山和女儿一直生活在杭州,女儿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并且与男友已于2020年成婚,现已怀孕。

秦家山说,自己也老了,接下来准备好好帮女儿带孩子,毕竟鲍传红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女儿了。自己帮女儿解决一点后顾之忧,鲍传红九泉之下,也可以安心了。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交通事故 劳动者 律师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案件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补偿费 当事人 债务 公司 打官司 刑事案件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找律师可靠吗 肇事罪 交通肇事 法院 甲方 合同 被告人 鉴定 车祸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逃逸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人民法院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财产 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