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看法速递:交通肇事逃逸的罪数,百香果女孩凶手被判死刑

时间:2023-05-28 14:16:27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评选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百香果女孩被害案”赫然在列。

这是一桩让人不忍重提,却又令人难以释怀的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重提这个案件,是要向全社会传达这样一个理念: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我们一向零容忍,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今天,作者这次回顾这个案例,希望借此警示那些蠢蠢欲动的犯罪分子,不要起任何歪心邪念,否则整个社会必将群起而攻之,法律的利剑必将斩断他们的魔爪!

“百香果女孩”杨晓燕

2018年10月4日,对广西女孩杨晓燕而言,是一个噩梦般的日子。

她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这一天。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的村民都知道,10岁的杨晓燕是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杨晓燕的父亲在她1岁时便因见义勇为去世,母亲陈礼言一个人拉扯四女一男五个孩子,生活十分艰辛。杨晓燕是最小的女儿,也是最受宠爱的女儿,大家都叫她“小燕子”。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当别人家的孩子在父母面前撒娇要零钱买零食的时候,小燕子已经帮母亲干了好几年活了。放学之后,捡柴、烧火做饭、洗碗、喂鸡……都是杨晓燕和三姐杨林霏一起干,母亲在外干活,一回家就能吃上热乎饭。

2018年10月4日一早,陈礼言要去镇上办事,出门前给孩子们做了早饭,交代杨晓燕和杨林霏姐妹俩在自家百香果林里摘些果子,送去村里的收购点售卖。

杨晓燕摘果子的速度很快,三姐摘了才一半,她已经摘了满满一桶。等杨林霏回家上了个厕所,再次返回时,发现小燕子已经不见了。

原来,杨晓燕已经拎着装好百香果的编织袋,自己一个人去了收购点。

中午12时许,杨晓燕来到收购点,把手里的百香果卖了32块钱,高兴走上了回家的路。就在这一刻,一双邪恶的目光紧紧盯住了她。

当天下午2点多,陈礼言回到家,三女儿哭着说:小燕子不见了。

“百香果女孩”杨晓燕

陈礼言跑到百香果的收购点询问,得知女儿中午果然来过,但接着便离开了。她跑到小燕子要好的伙伴家里打听,找遍小燕子平常玩耍的场所,都是一无所获。

陈礼言心中更加不安,赶紧发动全村的人帮忙寻找,却始终不见踪影,村里人开始议论起来:杨晓燕会不会是被人拐跑了?或者离家出走了?

听着村民的议论,陈礼言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赶紧报了警。

在排除离家出走的可能后,警方判断孩子很可能遭遇了某种意外。

有村民提供线索说,曾在当天中午时分听到山岭上传来小孩的哭声,还听见两只狗在狂叫,哭声持续了1分钟左右,他还以为是小孩被狗追,或者几个孩子打仗,当时也没太在意。

这番话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立即调集大量警力并发动全体村民参与搜山,但搜山行动持续了一天一夜都没有收获。

在此过程中,有村民反映杨光毅不是好人,杨晓燕的失踪很可能与他有关。

杨光毅,时年29岁,平日性格孤僻,加上说话有点结巴,不太接触村民。

村民之所以怀疑他,是因为杨光毅有些“变态”,从15岁起,他就多次在村里偷窃妇女的内衣,被人发现后一顿痛骂,落荒而逃,这一点村里很多人都知道。

更有村民表示,自己的女儿曾在偏僻处遭到杨光毅的强行搂抱和骚扰。

陈礼言在田地里劳作

事发后,陈礼言曾找到杨家,当面质问杨光毅,但杨光毅矢口否认见过杨晓燕,他的父亲甚至还赌咒说自己儿子肯定是无辜的。

警方立即传唤杨光毅,询问他的活动轨迹,杨光毅对答如流,显得轻松自然。离开派出所以后,杨光毅仿佛没事人一样,甚至还赶了一趟集,才不紧不慢地回家。

但到了10月6日凌晨2点,杨光毅再次出现在伯劳派出所,一起来的还有他的父亲。

“我是来自首的,杨晓燕被我害了。”杨光毅的话吓了值班民警一大跳。

伴随着杨光毅的讲述,一件骇人听闻的凶案浮出了水面。

如村民所言,杨光毅从小就有口吃,跟外人说话尤其明显,因为这个毛病,他内心一直很自卑,不爱说话,也很少跟村民打交道,逐渐养成了孤僻封闭的性格。

青春期的时候,杨光毅养成了偷拿女性内衣发泄的毛病,因此受到村民鄙视,内心更加畸形。外出打工期间,他曾多次猥亵五六岁的女孩,每次都给女孩20块钱的“封口费”。

由于家庭条件不好,加上性格孤僻、口碑不佳,杨光毅二十六七岁还找不到媳妇,回到村子以后,他骚扰过同村的多名女孩,有几次甚至被女孩的父母得知。

但是对方无一例外都没有报警,无形中助长了杨光毅的嚣张气焰,让他的胆子越来越大

杨晓燕回家必经的竹林

2018年10月4日中午,杨光毅恰好看见杨晓燕一个人来自家楼下卖百香果收购点,顿时起了邪念,他随手拿了一把折叠刀,埋伏到杨晓燕返家的必经之路——瘦沙岭脚下路旁的一处竹丛中守候。

过了一会儿,杨晓燕果然来了,杨光毅跳出来强行把她抱住,使劲往瘦沙岭上拖去。杨晓燕奋力反抗并大声哭喊,用力挣脱了控制,使劲往山下跑。

杨光毅很快追上了杨晓燕,狠狠地把女孩掐昏,扛到瘦沙岭山顶,开始了自己的暴行。

剩下的过程,作者不忍描述,令人发指,禽兽不如,常人无法想象的残暴……这些暴行,即便对一个成年人也太过残酷,何况是一名10岁的女孩。

最后,杨光毅将垂死的杨晓燕塞进蛇皮袋中,搬到附近的鱼尾岭草丛中藏匿并逃离现场,还不忘从女孩的兜里拿走了卖百香果所得的32块钱。

10月6日上午10点,根据杨光毅的指认,警方终于找到杨晓燕。发现杨晓燕的地方,距离她家只有300米——她已经死亡多时,身上伤痕累累,惨不忍睹。

杨光毅从此处将杨晓燕拖上山岭

经法医鉴定,杨晓燕系被他人强暴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支气管和气管;颈部被锐器刺破后,气管外周围血管损伤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造成气管、支气管填塞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从这个鉴定结论,就可以想象出凶手有多么的残忍。

杨光毅作案后,先在外面躲了一会儿,到晚上才回到家。面对父亲的询问和杨晓燕母亲的质问,杨光毅十分冷静,假装毫不知情,一时骗过了大家。

直到被公安机关传唤后,杨光毅才感受到压力,在父亲的规劝下到派出所投案。

现场勘验检查、尸体鉴定、水样鉴定、DNA鉴定……一系列程序完成之后,警方终于可以确认杨光毅就是强奸杀害杨晓燕的凶手,铁证如山,不容辩驳。

2018年10月12日,杨光毅被批准逮捕。

杨光毅的残忍罪行激起全国人民的义愤,强烈要求对其从严惩处,年仅10岁的受害者杨晓燕被网民痛惜地称为“百香果女孩”,这起人神共愤的案件被称为“百香果女孩遇害案”。

凶手杨光毅的家


2019年7月12日,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罚,这个结果可以说差强人意。

令人想不到的是,杨光毅居然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二审法院居然改判了。

2020年3月25日,负责二审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

死缓,只要缓刑期间不再犯罪,缓刑期满后就不再执行死刑,减为无期徒刑;限制减刑,即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在监狱服刑一辈子。

总而言之,杨光毅的命保住了。

更重要的是,死缓无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石激起千层浪。二审结果公布后,引发轩然大波。

广西高院改判杨光毅死缓的判决书

我国一向严惩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大批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的罪犯被依法严惩,彰显了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对于杨光毅这样罪大恶极的凶徒,人人得而诛之,为什么二审改判死缓?

其实,广西高院的理由很明确:杨光毅是自首。

我国《刑法》第67条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啥叫自动投案呢?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说: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按照上述规定,杨光毅应该属于后一种情况,广西高院正是依据上述规定,认定杨光毅系自首,进行从轻处罚,从死刑改判死缓。

这样看来,广西高院的做法似乎也说得通,至少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作者认为:广西高院只看到了表象,并未深入问题的实质,只是机械地套用法条判案,忽略了案件的特殊性,忽略了我们的国情、民意、人性、伦理。

“百香果女孩被害案”的地图

法律虽然无情,条文虽然冰冷,执法的人却是有情的,司法是要有温度的。

即便单就法律而言,杨光毅的自首也不是完全、彻底的自首,不足以从轻处罚。

1,杨光毅虽然主动投案了,但是在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一定线索并且对其进行传唤询问后,并在家人规劝下,迫于外界压力而投案;

2,杨光毅虽然交代了强奸致人死亡等主要犯罪事实,但对有关强奸的部分重要事实,尤其是罪行的残忍程度予以刻意隐瞒;

3,杨光毅虽然认罪,但并未实质悔罪,一直未向被害人家属道歉;

4,杨光毅主动投案,虽然对案件侦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并未达到至关重要的程度,即便他不主动投案,公安机关也会迅速锁定他的嫌疑,将其抓获。

更重要的是,《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是“可以”并非“应当”从轻处罚。

也就是说,犯罪分子自首,法院并非一定要对他从轻处罚,主要还是要综合来看,看案件的性质、犯罪的情节、案件的影响力、犯罪分子的态度,等等。

作者认为杨光毅的自首情节相比他的残忍罪行,不足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不判死刑立即执行,不足以严惩犯罪、以儆效尤,不足以还被害人一个公道,不足以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最高院的调卷审查决定

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更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委托律师向广西高院提起申诉。

与此同时,各大新闻媒体也纷纷进行宣传报道,全国人民无比愤慨,纷纷要求严惩凶手,血债血偿,更吸引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目光。

2020年5月10日,最高院决定对广西高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一旦调卷审查发现二审改判错误,最高院可以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来纠正错误。

最高院的决定,给杨晓燕的家人带来了一丝希望。他们相信最高院一定能做出一个最公正的决定,让不幸逝去的女儿能够得到完全安息。

2020年11月11日,最高院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听到这个消息,陈礼言十分激动,她终于等来了这一天。

2020年12月15日上午,百香果女孩案由广西省高院再审开庭。

庭审前一夜,陈礼言紧张得几乎一宿没睡。当天上午7点左右,她便从家里出发,赶到灵山县人民法院,作为遇害者的直系亲属出席了庭审。

最高院的再审决定书

庭审主要围绕四个问题:1,杨光毅的罪名、罪数;2,杨光毅的精神状况,有无必要进行精神病鉴定;3,是否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4,自首是否可以从轻。

自首是否可以从轻,是此前一审和二审法院的主要分歧,也是二审改判的关键。

一审的钦州市中院认为,杨光毅虽然有自首情节,但鉴于其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和社会影响,其自首不足以从轻处罚,应依法惩处,故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但在二审中,广西高院认为杨光毅的自首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可以从轻,一审量刑不当,因而改判死缓,限制减刑。

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休庭,另行择期宣判。

2020年12月28日,陈礼言在半个月忐忑不安中,等到了广西高院的判决结果: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二审改判死缓,这一次再审为何撤销原判决?

对此,广西高院解释说: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

广西高院的再审判决书

2021年1月17日,最高院以(2021)最高法刑核号裁定书,核准了广西高院的死刑判决,并反复使用“从严”“从重”“极其”等字眼,评价杨光毅的犯罪行为:

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是我国的民情所在,民愿所向,民意所期。杨光毅的犯罪行为既违国法,又悖天理,更逆人情,严重突破国家法律界线,严重挑战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红线,社会危害性极大。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

末尾,最高院做出最终裁定: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桂刑再6号维持第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正义不可缺席,罪刑终有法定。10岁的百香果女孩,终于可以安息了。

核准杨光毅死刑的审判长


死者已逝,生者犹在,我们更应该关心死者的亲人。

如今,距离杨晓燕逝去已经3年多了,但是陈礼言心中的痛苦却没有丝毫减少。

每次看到村里的同龄女孩,她都会想起自己的女儿;每当别人跟她提起那个悲惨的秋天,她就会把脸深埋进双手,沉默,啜泣,再沉默。

这位51岁的母亲,一米五多点的个头,体重只有70余斤,因为长期劳作,她看起来比同龄人都要苍老,失去女儿的痛苦,更让她显得无比憔悴。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位不幸的母亲,有着一个英雄的丈夫。

2009年8月26日,陈礼言的丈夫在水库旁的工地伐木。听到包工头的小儿子不慎落水,他不顾自己不通水性,想都没想就跳入水库救人,结果和落水的孩子双双溺亡。

那一年,陈礼言41岁,还怀着四个月的身孕。

丈夫去世后,一家人的生活雪上加霜。父亲劝她改嫁,公公婆婆也不反对,但考虑到孩子,陈礼言没有同意。每次下地干活,她都带着最小的三个孩子,一干就是一整天。

为了维持生计,陈礼言在自家门前种下一亩百香果林,每当到了收获的季节,便让几个孩子采摘百香果送去收购点售卖,勉强地维持着这个家庭。

可这位坚强的母亲没有想到,不幸竟然接二连三地降临。

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痛哭失声

5年后,陈礼言的父亲不幸遭遇车祸去世,肇事者逃逸,至今没有归案。

9年后,最小的女儿小燕子以最残酷的方式失去了自己年仅10岁的生命。

都说好人有好报,但丈夫见义勇为牺牲,换来的就是这样的“好报”吗?

更让陈礼言无法接受的,是广西高院二审改判的结果。

面对记者的采访,这位屡遭不幸却依旧坚强的母亲崩溃了,哭泣道:“太无辜了,这世上有这样的公道吗?我女儿被他这么平白无故地伤害,我就是想要他一命抵一命……”

不过,世间总有公道。在媒体的宣传报道下,在最高院的直接过问下,在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下,“百香果女孩被害案”终于柳暗花明,凶手依法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面对这个结果,陈礼言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媒体和律师,感谢关心我们的全国人民,我家的小燕子可以瞑目了……

迟来的公道,终究也是公道。这一声声感谢,透出发自肺腑的真诚。

2021年2月2日,广西钦州市中院对杨光毅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前,钦州中院依法告知杨光毅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但杨光毅拒绝申请。这个惨无人道的凶手,在临死的那一刻,是否会有一丝忏悔之心呢?我们无从判断。

然而,魔鬼终究要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惩罚他的是法律的利剑,是人民的唾弃。

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痛哭流涕

刑事诉讼终结后,陈礼言还单独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杨光毅赔偿31万元。

2021年3月12日,钦州中院发来了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把杨光毅抢夺杨晓燕卖百香果的32块钱返还给了陈礼言。

除此之外,31万元的赔偿款,陈礼言一分钱也拿不到。因为杨光毅名下没有任何存款和财产可供执行,陈礼言提出的民事诉讼到此结束,以一种完全无奈的方式。

直至如今,杨晓燕被害带来的阴影萦绕在陈礼言一家人的左右。

案发以后至今已经3年多,陈礼言始终无法准确指出女儿遇害的详细地点,因为她从来不敢去,害怕留在那里的痕迹唤起她痛苦的记忆。

相比女儿被害前的轻松随意,陈礼言变得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她在家里贴上了很多平安符,还亲自缝好了护身符,给孩子们一一挂上。

如今,大女儿在外打工,二女儿在外读大学,陈礼言十分担心两个女儿的安全,经常打电话叮嘱他们:“不要轻易相信人,就算是太亲的人,也要注意防范”。

三女儿到镇里读初中后,家里只剩下小儿子一个人,陈礼言花100块钱买了一部老年手机放在家里,让儿子放学回家后联系自己报平安。三女儿周末回家,和小儿子一起帮她干活时,陈礼言总是告诉他们,离家超过1公里的地方,一定不能单独去。

陈礼言想起女儿便掩面啜泣

除此之外,自责的情绪也在不同程度折磨着陈礼言。

尽管女儿离开3年多了,陈礼言仍然在不断地后悔自责,后悔如果那一天不是自己让姐妹俩出门,如果叮嘱两个孩子一定要同时行动,或许一切就能避免。

心理学专家说,陈礼言已经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心理阴影难以消除,普通干预很难奏效,能治愈她的或许只有时间。

为了忘却伤心的记忆,陈礼言搬了家。

依照当地风俗,未出嫁的女儿,年节不能祭拜,陈礼言干脆烧了小燕子所有的个人物品,衣服、玩具、书本,甚至奖状,都被烧成灰烬,撒入自家百香果田边的河道。

新搬的家几乎抹除了小燕子的一切痕迹,全家人也有意封存了关于小燕子的全部记忆,甚至连“小燕子”这个名字如今都很少在家里被提及。

陈礼言不提,“怕孩子们伤心”;孩子们也不提,“怕妈妈难过”,彼此心照不宣。偶尔年龄最小的弟弟会念叨一句,三姐揪住弟弟的耳朵说:“怎么这么不懂事,不许说。”

但陈礼言从来没有忘记过女儿。每天早上不到六点,陈礼言一个人下地干活,身旁是那片熟悉的百香果田,抬头望见的,就是女儿悲惨丧命的那座山岭。

杨晓燕家的百香果园(远处是她被害的山岭)

清晨时分,不时有鸟儿飞过,仿佛是归来的燕子。


2022年1月22日,“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这是全国1.2亿人民共同投票选出的结果,也是对百香果女孩最好的纪念。

此案后,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态: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要坚决依法严惩;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适用缓刑,一般不得假释,认罪认罚从宽要依法从严控制,减刑要依法从严控制;对性质恶劣、危害重大者,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要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形成不敢侵害少年儿童的法治氛围。

“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切切实实推动了新时代的法治进程,让所有人都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如果恶魔可以因为自首而被法律宽恕,那如何依法保护真正应该被保护的人?

多少年之后,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位可怜的百香果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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