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07:52:08来源:法律常识
Q4
我送外卖驾驶无牌证摩托车在绿灯时经过十字路口,被一辆闯红灯的无牌证摩托车撞倒,因为对方没带安全头盔造成自己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对方主责,对方现已起诉至法院,请问我需要赔付对方什么费用吗?我可以追究对方对我造成的什么损失?
A4:
你好,根据描述你是次要责任,对方是主要责任,现就赔偿相关问题做如下分析解答:
首先,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一般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计算,以对方因本次事故实际产生的损失为准。
其次,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你为次要责任,那双方在本次事故中都有过错,应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你们当地的法院一般会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并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最终双方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根据司法实践中形成的惯例,一般情况下主要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为70%,次要责任为30%。因此,如无特殊情形,你需要承担对方因本次事故造成损失数额的30%,对方亦应承担本次事故给你造成损失的70%的责任。
最后,虽然对方已经提起诉讼,但建议双方还是要积极协商,争取达成调解;如果协商不好,你可以选择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就给你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