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08:51:47来源:法律常识
车主全责不垫付医药费的后果是需要为伤者不能得到及时医治所产生的多余费用负责。如果因为延误治疗,导致伤者病情加重死亡,其可能触犯到交通肇事罪,会被判处刑罚。
生活中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交通事故也就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往往不仅仅涉及到财产损失,也会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所以对于全责一方,需要承担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以及医药费和伤残赔偿金等费用。虽然法律规定了交通事故全责一方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但是却没有强制性规定必须要先行垫付医药费。
受伤者在住院时可以向肇事者要求垫付医药费,但是如果对方拒绝,受伤者一方也不能采取强行措施。如果伤者因为交通事故,以及车主不支付医药费而导致延误治疗,其扩大的伤势所治疗的费用也应该由全责车主承担。并且伤情延误如果危及到生命,造成伤者死亡。那么车主承担的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死亡,无论是当场死亡还是送医院后死亡,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一方,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但是作为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如果对方拒绝先行垫付医药费,伤者一方也无需担心,因为在此次事故治疗中发生的费用,日后都是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向对方索要。
总而言之,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即便没有先行垫付医药费的义务,但是也应当进行积极的赔偿。毕竟先行垫付与日后赔偿其赔偿的金额是不会改变的,如果因为没有支付医药费,导致受伤者伤情扩大,甚至是出现生命危险,那其也需要承担责任。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