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6:30:05来源:法律常识
抢劫罪是我国严厉打击的恶性犯罪之一,犯罪分子采取抢劫行为危害人民财产利益,有的甚至还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利益,这样的行为严重践踏法律尊严,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给予最严厉的刑罚。
抢劫还往往伴随着暴力,犯罪行为人为了限制被害人的反抗往往采取暴力手段控制当事人,危害的不仅是受害人的财产安全,还有被害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抢劫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个罪名。刑法作为我国最严厉的刑罚,关乎千家万户,应当对罪名进行最精确描述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的抢劫罪】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7年江西省进贤县某乡村道路上,一辆出租车正在跑着,车内坐着乘客周某和司机胡某。
车内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突然,周某掏出自身随身带着的小刀架在胡某的脖子上,向其索要200元。胡某首先镇定了一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跟周某说话,稳定他的情绪并伺机逃跑。
在一次拐弯路段时,胡某抓住机会进行反抗,并逃脱了周某的控制,反抗的过程中,胡某的左手和颈部被周某所持的刀具划伤。
周某见时机不对,遂转身逃跑。胡某独自驾车到家处理了伤口后向公安机关报案。6月5日,经江西省进贤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胡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7年9月8日,侦查机关在广州市将周某抓获,进贤县检察院审查案件后,向进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1月10日,进贤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持刀威胁他人并索取钱财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
但是在实际抢劫中并未取得财物,而且对受害人只造成了轻微损害后果,故被告人的行为是抢劫未遂,周某的家人又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故判决周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人民法院在针对案件进行审判时,会考虑到当事人的精神状态和是否具有坦白自首情节,以及案件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减轻刑罚的情节。
上述此案,被告人在被抓到后,坦白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并且积极履行民事赔偿,案件也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还是未遂形态,种种减轻、从轻情节具在,所以才判决的达到了二年二个月。超出法律规定的最低刑罚主要还是犯罪未遂的存在,人民法院从轻处罚了周某。
在上述案例中,我们得知,周某是因为未能拿到钱财才认为未遂的,那么抢劫罪的未遂只有这一种情形吗?
我国《刑法》将抢劫罪纳入了侵犯财产类犯罪中,即表示,犯罪的目的是为了劫财,其行为也是指向了被害人的财产,根据法益学说,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财产是否收到侵害为界限,不以犯罪行为人如何占有财产为限。
因为法律保护的是财产的安全,如果以犯罪行为人实际占有财产为限,那与刑法保护的旨意相去甚远。
抢劫罪说到底还是经济犯罪,只不过此罪相比较于其他经济犯罪,对于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威胁更大。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对于抢劫中的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忽视不计,我国将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作为了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判刑起步就是十年,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总结一下,对于普通的抢劫罪,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产的控制,即认为抢劫罪的既遂,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在抢劫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上文中针对的是普通抢劫罪的既遂未遂认定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转化型抢劫,以抢劫罪论处。
针对转化型抢劫的既遂和未遂,学界众说纷纭。
一部分观点认为,转化型抢劫已经转化及认定抢劫既遂,不存在未遂形态。
另一部分观点认为,转化型抢劫罪作为我国法律拟制罪名,适用抢劫罪的处理方式,那么也应当按照抢劫罪的标准去认定是否构成既遂和未遂。
第二种观点的人认为,转化型抢劫不能机械的认定为抢劫罪。转化型抢劫作为一种法律拟制,是基于两种行为对法益侵害的相同性和相似性,它同抢劫罪一样表现出同等的社会危害性。
转化型抢劫是否存在既遂和未遂,只能通过法条拟制规定的属性、依照转化罪,即抢劫罪的犯罪形态去认定。
抢劫罪在实际中判罚中有十年以上甚至死刑的判决还有同上文所述的,只判处两年的有期徒刑的判决。
对于犯罪形态的区分和认定有助于区分定罪与非罪的问题,在实际中也能对量刑作为重要依据,较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最大限度的维护法律尊严和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