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秘闻知识:开门杀是交通肇事罪,外卖小哥杀死顾客

时间:2023-05-31 10:00:25来源:法律常识

下车“开车门”看似简单的一个动作,倘若驾乘人员不注意,却可能引发极其严重的人身伤亡事故,这就是我们俗称的“开门杀”。今年3月,在本市朝阳区就发生了一起“开门杀”致人死亡的恶性事故。

今年3月22日8时许,被告人冯某驾驶一辆小汽车行驶至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辅路,在路侧车位停好车后,开门时,刚好遇到快递小哥于某驾驶着电动自行车经过。车辆左前车门打开的瞬间,撞到于某的电动自行车,导致于某连人带车飞向左侧的隔离带,倒地不起。

事故造成于某受伤,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经鉴定,于某符合颅脑损伤死亡。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冯某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原来,当天早上,冯某送完女儿去单位上班,之后就想下车抽根烟,于是将车开进辅路,停在了路侧车位上。受害人于某是一名外卖小哥,因工作需要,经常骑着电动车穿梭于城市中。

事发后,冯某向警方承认,他下车开车门前,没有仔细观察路面的情况。经交管部门认定,冯某停车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在本次事故中没有过错。

目前,冯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经由朝阳检察院向朝阳法院提起公诉,由此案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也在法院进行中。

记者注意到,因“开门杀”导致的恶性事故在全国各地屡屡发生。2020年4月7日在广西柳州,市民李某某从出租车下车时,不听司机劝阻,开车门导致骑电动车路过的李某某倒地,致颅脑受伤,80多天后不幸去世。

今年3月在江苏省常熟市,龚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停在其右侧的一辆汽车车门突然打开,龚某被连人带车撞出非机动车道,倒在了机动车道内。经送医检查,虽然龚某只是右脚骨折,所幸当时没有其他车辆经过,否则极有可能引发二次事故,后果将难以想象。

警惕“开门杀” :“荷氏开门法”教你如何避险!

朝阳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静雯提醒:

1,驾驶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尽量将车停在划线车位内,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乱停车。

2,学会“荷式开门法”可以避险:司乘人员在下车时,用远离车门一侧的手开启车门,这样会强迫自己有一个转体动作,方便观察车辆侧后方的情况。推开车门前,要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推门时,先推开一条缝,确认安全再开门下车。

3,驾驶人还应及时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看清后方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再开门下车。如无特殊需求,后排乘客尽量避免从左侧下车。

摄影柳爽

编辑 王琼

流程编辑 马晓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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