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8:30:24来源:法律常识
公职人员醉驾,已经构成犯罪,是肯定要开除公职的。但若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于刑事处罚的,可不开除公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公职人员要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同时所在单位还要按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大多数情况下,酒后驾驶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涉及醉驾,触犯刑法,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规定拘役六个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醉驾符合如下条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