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9:58:33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刑事与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针对公安交管部门而言的。
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也就是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属于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即指当事人的违反交通事故法律法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主要指对人员伤亡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和车辆损坏牲畜伤亡等直接经济损失民事责任的承担,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因此,在民事赔偿方面,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12项(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项下)。
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其交通肇事行为或其他相关联的行为违反了《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包括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或杀人罪、包庇罪、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这里需要注意《刑法》对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即只要驾驶人有上述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另外,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诈骗司机钱财的,如“碰瓷”,有可能构成诈骗罪。交通事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此外,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侵犯人身权如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等,侵犯财产权例如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等,受害人均有权请求赔偿。故而,公安交警部门执法违反法律的,应受到司法审查和国家赔偿处罚。违法扣留车辆和货物的,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