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3:09:01来源:法律常识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石超凡)近日,孟津县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后,发出一份“表格式”判决书,给了当事人一个“一目了然”的答复,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称赞:“内容简洁,一看就懂,我们当事人就需要这样的判决书!”
2018年3月26日,被告葛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同向前方原告吕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追尾相撞,造成原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评估鉴定,原告车辆损失为5800元,并支付评估费290元。后吕某将葛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葛某支付车辆损失费和评估费,共计6090元。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郭进华将原来繁冗的传统判决书“大瘦身”,首次采用"表格式"判决书,打通了“简案快审”的最后一公里。
在这份表格式的判决书,对诉讼请求、答辩意见、案由、审理查明认定、判决结果及依据等事项逐一列出。篇幅相较以往的民事判决书大幅减少,又不遗漏判决书的基本要素,内容精炼,重点突出,清晰易懂,更具针对性,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了解判决的依据和结果,减轻了群众诉累。
“表格式”判决书是孟津法院贯彻落实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体现之一。下一步,该院将加快推进裁判文书改革,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积极推广表格式判决书的适用范围,实现“繁案精办细办,简案简办快办”,以改革的思路破解改革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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