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专业头条:交通肇事对方误工费,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方法

时间:2023-06-02 14:28:38来源:法律常识

误工费,简单说就是发生了车祸后,要处理各种遗留问题耽误了工作所产生的收入损失。一般狭义的误工费仅指有人受伤后,伤者的误工费。

误工费计算的流程图

计算方式:误工时长*误工标准,一般具体到天。

对于误工时长有争议的,可以进行三期(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简称)的司法鉴定。而对于误工标准,一般需要受伤前3~6月及受伤期间的工资流水对于误工标准,如果收入波动较大,需要的流水会更长。记住最主要的两个原则:“实际损失补偿原则,即补差价赔付”和“谁索赔、谁举证”。


对于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即仅有车损、物损等,既然针对物辆,那肯定没有误工费一说。但有些车主还是会向全责方索要误工费、折旧费、交通费等等。因为这个事故致使车子无法使用,需要维修,会耽误用车以及平时工作,从道德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就法律上来讲,即使诉讼一般也是不支持误工费。对于折旧费,一定要索要,很麻烦。倒是交通费,如果双方协商的好,是可以补助一部分,而且一般保险公司都会提供代步车,可以直接咨询下保险公司。

有一种情况是稍微例外的,即对方车子是营运车辆。除了车辆维修费外,会涉及到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费,对于这一部分车辆停运损失费,保险公司认为这个属于间接损失,不属于理赔范畴,不承担赔付。那你就要和对方去协商了,实在协商不妥就让对方诉讼吧。如果没有起诉保险公司仅起诉你个人,记得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对于法院也会不会支持,要看法官这边了,毕竟法官有一定的自主权,大多也是不支持的。因为营运车辆的界定和赔偿标准。

综上,约定俗成,仅有物损是没有误工费的。


而对于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就要看受伤的人是否工作。伤者已经达到退休年级或者未达到法定工作年龄,也是没有误工费一说的,那因为照顾伤者产生的误工费怎么办?这个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举证,而且是作为护理费项目理赔。需要照顾伤者的人提供材料,证明误工确实是因为照顾伤者直接产生的,其实这个证明是很难的,很多事情都是证明无比证明有更难。

比如工资减少的证明,一般采用最近3~6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收入,与照顾伤者期间的收入差值是保险公司需要补偿的。在实际的协商过程中,一般都是参考当地的护理费标准(上海20~40元每天)或者最低工资标准(上海2480月每月),最多参照当地行(上海3372元每月)业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赔付。

退休人员有没有误工费?

但是有两点是特殊的。

一种是虽然退休年龄,但是还在工作的。这种务必是正式签署返聘协议的,因为无法判断伤者在受伤时间点之后还会不会工作,所以需要返聘协议去确认,伤者如果没有发生这次车祸是仍然会工作的。比如伤者今天,即2019-12-1发生了交通事故,年满63周岁,车祸受伤后与保险公司协商三个月的误工期,这就需要伤者提供返聘协议,而返聘协议的截止期限至少需要在2020-3-1甚至以后。

还有一种是虽然未到达18周岁,但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这种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证明起来也很难,这种没办法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如果签订协议还需要当地劳动部门报备,一般都是没有材料的。

学生有没有误工费?

最后说一下最常见的,即伤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参加工作并在法律规定的年龄内。是肯定可以申请误工费的,保险公司也是进行赔付的。

一般对于一些不是很重的伤情,保险公司会给一个打包价,比如说一次性补2000元或者5000元等,也不具体去纠结到底是误工费还是其他护理费或者营养费等。比较较真的伤者,需要一五一十的知道哪个项目具体赔付多少,也可以,和理赔人员说清楚诉求,一般都会被满足。


因为误工标准存在很多种情况:

A,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没有完税证明的,即使收入再高,最多认可到起征点,所以一些隐性收入是不被支持的。现在还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计算更加困难。

B,对于收入未达到纳税起征点的,需要工资流水及单位的报税单,报税单是为了证明你是纳税申报的,即使上面全是0的税额,但如果没有,你是拉不出来的。

C,对于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处理。比如涉及到年终奖的问题,很难被支持,因为人们在平时工作中,工资等是随着年龄等因素的不同而变化的,你的年终奖又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波动比较大的,很难去证明实际损失多少或者说损失是因为公司效益还是车祸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参与度是理赔过程中经常会碰到的问题。还比如学生之类的,一般也是没有误工费的。对于不愿意或者无法提供材料的,一般都是最低工资标准。

能提供流水及税单的,很简单,理赔员也会很痛快的帮你去计算实际的损失。但实际上车祸的受害者往往是现金发放或者直接转账的,这就会涉及到各式各样的证明,比如用工证明,工资单,转账记录,公司/东家/工友的证明等等,处理起来稍微会麻烦些,具体材料建议咨询全责方保险公司。若真的没有材料,就是哑巴吃黄连,即使是走诉讼,也是需要材料的,只是说可能在各种解释上稍微偏向于弱者。

实际中遇到的都是比较复杂的,五花八门,具体可以留言咨询。更多内容请关注同名公众号。

举个处理过的案子。车主A在倒车的时候,刹车当油门,直接失控把后面的WQ拉面店面给撞了,而且把店里的服务员B以及正在店里吃饭的C和D也给撞了,车主A全责。

A是位刚拿驾照不久的女司机,车子也是刚买没多久。B工资是直接打卡,但未进行纳税,牙齿问题。C是高级财务人员,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明确3根椎体横突骨折一根待排。D是企业法人,名下有对应的公司,软挫伤。

对于这个事故,你觉着应该怎么赔?最后的结果是:

车主A的车辆维修费用保险公司赔付。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也与各位受害者进行了积极协商,但最终也仅与D达成一致结果,因为是法人,当时个税起征点还是3500元每月,伤者D提供了营业执照,误工按照3500元/月进行了补偿。

其他多方未能协商好。

受害方直接进行了诉讼,店主提供事故之前的所有营收证明(新店营业不久),对于店面的装修费用10万余元保险公司承担,而营收属于间接损失,9万余元车主A赔偿给店主,对于店主申请赔付店面维修期间的员工工资及社保等,法院未予支持,原因是即使不发生事故,这些也是要支出的。

B牙齿问题,做了鉴定,对于自费药部分直接全部判给了保险公司。

C也做了鉴定,达到了十级伤残,保险公司认为伤情不足以构成伤残,提出重新鉴定,最终庭前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