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4:51:36来源:法律常识
经济越来越发展,大街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会经常发生。
交通事故有大有小,有些通过调解和保险理赔就能解决,但有些可能会触犯刑法。交通肇事罪就是与此有关的一个罪名。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即不能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它是指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的犯罪行为。
如果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即发生事故后逃跑,还会加重量刑。
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然,交通肇事罪也需要交通肇事达到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才能入罪。逃逸行为会成为加重量刑的标准,在有些情况下也会成为定罪的标准。对此,我国专门有针对此罪的司法解释。
(1)案例概述:周某交通肇事案
周某是一名施工公司的货车司机。2000年10月24日晚,周某驾驶货车清理运输渣土,在经过路口转弯时刮到了骑自行车的鲁某。
鲁某被带倒,身体卷入周某货车的车轮底下,被碾压后当场死亡。周某当时坐在货车内,虽然感觉到货车颠簸了一下,但是没有在意,也没有下车查看被刮倒的人的伤情。
他开车去工地运送渣土,在回去的路上时看到有交警在附近调查,意识到自己闯祸了,向单位领导报告自己可能撞了人,之后第二天向警方投案自首。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车辆司机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和抢救伤员,拯救财产并报警,等待处理。
周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第一时间下车查看,而是直接离开,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并且造成了一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但是念在其主动自首,真诚悔过,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法律分析
周某在发现货车可能刮到人,且货车有颠簸的情况下,没有选择停车下去查看情况,而是直接离开。
即使他没有意识到这次剐蹭可能会碾压到人,但是他应当知道有交通事故发生,即使他可能认为只是造成了极小的伤害。不管是出于怕麻烦的心理还是真的不放在心上,周某此举都是对法律责任的逃避。
虽然在事后,他又投案,但是也只能算作自首行为,不能视为他逃到一半又回来。逃逸的行径已经生成,且当时周某没有任何事由阻止他下车查看,因此,构成交通事故逃逸,但是有自首悔过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那么,在交通肇事中,怎么判断是不是逃逸行为呢?
(1)没有合理理由就离开现场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害怕法律惩罚,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当然算作交通肇事逃逸。不仅如此,想要逃离现场,但是跑不远就被热心群众或赶到的警察堵住,也是可以算作交通肇事逃逸的。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肇事者离开现场有其合理理由,可以不算逃逸。例如,为了赶紧把伤者送到医院,肇事者离开现场,事后再返回投案,这不能算做逃逸。
还有,若是肇事者肇事后,被愤怒的伤者的家属或朋友围攻,为了自保。不得不先逃跑,在摆脱危险处境处跑到公安局投案的,也不能算做逃逸。
但是,即便有上述情况,也要求其必须在事情了结后去报案。如果借机直接离开,或者在警方调查时冒充路人或热心群众,既不报警也不投案,那么还是要按照逃逸来处罚。
在上述案例中,周某甚至没有下车查看就直接开车离开,已经构成了逃逸行为。
(2)已经构成交通肇事
肇事逃逸是在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的基础上认定的。交通肇事罪要求其必须构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重伤,肇事者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又有逃逸行为的,将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
如果达到交通肇事标准又逃逸的,会加重量刑。可见,逃逸行为要求以构成交通肇事为前提,如果本身没有达到入刑标准,那么就不需要谈到逃逸行为。
逃逸致死,是指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肇事者的逃离,导致受害者死亡。
最常见的是在车辆撞到受害者后,肇事者害怕承担法律责任驾车离开。如果肇事者当时及时拨打120或者送伤者及时就医,伤者能够存活。但是由于肇事者的逃离,伤者长时间得不到救助,流血过多而死,这就属于逃逸致人死亡。
如果在事故发生时,伤者就已经当场死亡或者及时送医也来不及救治,这时肇事者的逃逸行为就不算逃逸致死。
在司法实践中,法医会在验尸时会出具死者的死亡时间,警察也会调取肇事者的口供,并与现场勘察和证人证言相结合来进行综合判断。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撞到人后害怕法律惩罚而逃跑的人不少,若是因此伤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身亡,一般以交通肇事罪论处,但是也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般司机在逃跑时,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去救,路过的行人也会去救。
但是也存在一种情况,就是在极其偏僻的环境下,当司机撞伤人时,很大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不会有人经过,这时面对受重伤的伤者,司机依然选择逃跑,很有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
不仅如此,还包括司机在撞伤人后,为了逃避责任,把受伤的人挪到偏僻的地方,结果伤者因伤势过重而死亡,这时就不会是一般的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而属于放任或漠视他人生命的死去,属于间接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