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看法大全:贵阳市交通肇事逃逸,贵州十岁男孩撞老人

时间:2023-06-02 18:50:30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近日,贵州铜仁一男子交通肇事逃逸,竟还让好友帮忙“顶包”。近日,龙某驾驶一辆号牌为铜仁30656*备案号电动摩托车沿江口县凯德街道派出所由北向南行驶,当晚20时40分,行至江口县无名路(江口县凯德街道凯德派出所路口西5米) ,其车头与沿凯德街道派出所路口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杨某林发生碰撞(杨某林腿部骨折),造成一起龙某、杨某林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后龙某弃车逃逸现场,并指示其好友刘某为其顶包,后被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识破“顶包伎俩”,证据面前,龙某见纸包不住火,自己主动到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事故发生时,步行老人杨某林被龙某骑电动摩托车撞倒在地后昏迷不醒,据龙某陈述,当时他自己鼻根处被撞伤,现场的血迹也都是他自己流的鼻血,他见老人躺地上不动,害怕自己负责任,立即打电话叫好友刘某赶到现场为其顶包。等龙某离开后,刘某拨打报警电话,交警赶到现场时,老人已被送医救治,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见车上、地上均有大量血迹,血迹基本是在车雨棚内侧,不可能是被撞老人的血,令民警奇怪的是,自称自己撞了人的刘某一身却干干净净,一点没有流过血的迹象,这更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怀疑。

随后,民警在电动摩托车登记平台查询到,该车登记人其实是杨某林,经过调取监控还发现当晚骑车的根本不是刘某。在证据及民警的一再逼问下,刘某承认自己是帮龙某“顶包”。龙某接到办案民警的电话,立即说要到交警大队来自首,肇事逃逸案告破。

潇湘晨报综合铜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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