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06:05:49来源:法律常识
丈夫陈某无证驾驶小车,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为了帮助丈夫逃避法律责任,妻子徐某做了这么一件事,而正是这件事情,导致二人先后获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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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
徐某家境比较困难,其丈夫陈某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陈某在一次无证驾驶小汽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人死亡。
徐某因为担心陈某,在明知其所作所为的情况下仍报警谎称是自己驾车撞了人,直到交警查清肇事者后才说出事情的真相。
案件移送至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后,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包庇罪,遂向高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高安市人民法院认定徐某犯包庇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就这样,不仅陈某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徐某也背上了刑罚。
包庇罪很多时候都发生在亲属之间,当亲情与法律产生了冲突,是大义灭亲还是为其隐瞒?小编告诉你,帮助犯罪的亲属逃避法律制裁,最终结果必是双双获罪。
【普法时间】
“两高”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写道: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避刑事追究,或者帮助其获得从宽处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包庇罪定罪处罚:
(一)故意顶替犯罪的人欺骗司法机关的;
(二)故意向司法机关作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的人所实施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三)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
(四)其他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