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07:25:01来源:法律常识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石盈盈,通讯员刘志鹏)近日,滦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功破获“4·13”交通事故逃逸案。
4月13日6点30分,滦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滦平县滦平镇王家沟村公路上,一行人被撞伤,肇事车逃逸。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现场遗留少量塑料碎片,被撞妇女神志不清,周围没有目击证人。
民警调取事故现场周边商店监控获知,事故发生于13日凌晨4点30分左右,肇事车是一辆三轮摩托车,车厢内装有疑似纸箱的货物,肇事司机发生事故后,慌乱中将散落的碎片捡起装进车厢后掉头驾车逃离现场。由于视频资料清晰度低,无法识别车辆型号、是否有牌照及肇事司机特征。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并根据现有线索,确定了“以车找人”的工作思路。民警对照现场遗留的少量塑料碎片对临近乡镇的摩托车进行一一排查,并扩大视频资料的调取范围,最终将肇事司机锁定为与王家沟村毗邻的大屯村一做凉皮生意的任姓外地人。据悉任某每天用一辆红色三轮摩托车送货,但最近两天附近群众却没有看见他。随后,民警到任某家进行实地侦查,发现任某家室内堆放大量纸箱及摞放的圆形塑料餐盒,但是未发现三轮摩托车。警方立即对任某进行传唤,但任某拒不交代案件事实,谎称自己没有摩托车。民警向其出示相关证据,并进行心理劝导,最终任某承认了自己驾驶三轮摩托车撞人后驾车逃逸,并在案发后将三轮摩托车骑回丰宁凤山镇老家山沟内藏匿的违法事实。
目前,任某已被滦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编辑: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