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8:48:55来源:法律常识
事件回放
2016年12月11日18时左右
当涂公安接110指令称
“在太白新村附近,
报警人称电动车撞到行人,人受伤。”
当涂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警后
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经初步调查行人谷某(女70岁)
在当涂县青山路太白生态园路段道路西侧行走时
被一女性骑电动车撞倒后受伤
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女性事后逃离现场。
@马鞍山当涂公安交警在线
12月13日9:10左右发布悬赏通告
悬赏通告
当涂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特通告如下:
1.限肇事者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2.望有知情者,及时与我队联系,凡能提供有价值线索帮助破案者,我队将给予贰万元奖励并为其保密.
联系人:
张军 13965382222
张海鹰:18155597091
联系电话: 67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