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科普一下福州中院交通肇事罪,司机低头给手机充电撞倒行人被判刑了吗

时间:2023-06-03 12:05:16来源:法律常识

法制网讯 记者 王莹 通讯员 罗曼 福州一公交司机毛某驾车时低头给手机充电,撞倒一女子致其死亡。近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9年5月4日早上9时许,毛某驾着公交车,从公交总站出发,驶往火车站方向。车行至闽江大道建新公交站,手机电量不足,毛某准备给手机充电。他看了看后视镜,路上没什么人,也没什么车,就一边打方向盘出站,一边低头伸手去拿储物槽里充电线。据毛某供述,虽然前后就几秒钟时间,可当他抬起头,才惊觉车前部有个女子,正在机动车道上靠着路边行走。他急忙刹车、打方向盘,但是为时已晚。

受害女子王某被撞后毛某赶忙下车查看情况,当时王某意识尚清醒,毛某报警后将她扶上车。随后王某被送医抢救,但伤重不治第二天身亡。监控视频显示,公交车出站驶出几十米后,方向开始往人行道偏移,直到撞上人才减速。而在警方调查中,毛某也承认因摆弄手机没观察清楚,才导致事故发生。交警认定,毛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撞的王某因走在机动车道,承担次要责任。

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毛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其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对方谅解,且存在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仓山法院以毛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律师 交通事故 案件 劳动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被告人 逃逸 肇事罪 劳动合同 驾驶 债务人 协议 当事人 房屋 赔偿 交通肇事 事故 土地 自诉 补偿费 刑事案件 法院 公司 被害人 债务 事务所 辩护 肇事 责任 交通 打官司 法律 离婚协议书 鉴定 车辆 债权人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