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12:03:31来源:法律常识
网友:看守所的真实生活怎么样?
苏义飞律师:对看守所真实生活比较关心的朋友可以看一下《看守所条例》。
根据我办理过的案件当事人描述,一般看守所早上6:30左右(大体是这时间,各地有可能不同。)起床,都得起来,睡懒觉基本别想,因为睡得是通铺,要把所有的被子打包叠好,堆放整齐。洗漱,等着7点左右,会有人来发放早餐,也就稀饭等,有钱的可以购买面包等食物,面包比外面的世界略贵,当然不排除地区差别。
看守所里的嫌疑人都会有一个账户,家属可以往里面存钱,但存钱有限额,每个月存钱不能超过500-600元左右,嫌疑人在看守所的消费每月也不能超过500-600元。
看守所定期会向外面采购物品,生活用品和零食都有,虽然种类没有外面齐全,但基本上能满足日常需求,就是特别贵。嫌疑人有时会在律师会见要求律师带话给家人送一些日用品和书籍等进监所,由于每个监所的规定不同,有的能送进去,有的不能,有的允许家属存东西,但是有数量限制,或者需要管教批准。
进出所有的门,要大声说:“报告!”有电视看吗?先进的地方有了,周末基本全天,平时从晚上7点到10:30左右,各地不同。看什么内容,要看值班民警了,但值班民警一般尊重大多数在押人员意见。
看书的问题?能看书,很多看守所有书看,没有的,可以寄过去,经检查没问题,就会交给在押人员。但各地情况差别大,不能说绝对可以,90%以上能看书。
在看守所每天生活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1、起床叠被
2、排队洗脸刷牙
3、吃早饭
4、坐铺
5、吃午饭
6、午睡
7、下午接着坐铺
8、吃晚饭睡觉
进入看守所第一天,进去后第一个打招呼的人,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监室里面的“一号人物”,女监区叫:协管/组长,男监区会叫:一号/号头,首先会问:叫什么名字,因为什么事情进来的,随后就是从后向前的把你的话传递,老兵开始详细分析,和谁的罪名一样,和谁是同案,预计判多久,等等一篇话题。在蒙头蒙脑的前三天,二把手卫生员、一把手协管会抄送一张纸,纸上有权利义务告知细则、以及2首定位摇(算是顺口溜?),讲解规矩(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并明确告知惩罚措施(曾经多数是值班)。7天内不背下来权利义务,坐在板上不能动地背诵,并罚班(所谓罚班就是晚上站1.5个小时,或者是中午站2个小时)。
号头说得最多的话,进到这里面放宽心,保命是第一位的,其余什么都不重要,都进来了,身体不能垮掉,家人不会放弃你的。
《xx看守所在押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维护看守所的监管秩序,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是在押人员的言行准则,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 基本规范
3、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树立弃恶向善,改邪归正的正确态度。
4、必须遵守监规和看守所的有关规定,服从看守所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值勤武警的看管。
5、主动汇报思想,如实讲清自己的问题,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发现其他在押人员的违反监规和预谋、实施脱逃、行凶、自杀等犯罪行为的,要立即报告和制止,不得隐瞒包庇。
6、搞好个人和监室卫生,爱护公共财物,讲文明、懂礼貌。
第三章 生活规范
7、遵守一日生活制度,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活动。
8、听到起床信号后,必须立即起床,未经批准不得卧床不起。
9、起床后,必须整理好内务卫生,按顺序洗漱,不得拥护抢位。
10、鞋子、被褥、洗漱用品、饭盆和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必须按规定位置摆好,做到整齐划一。
11、就餐时,必须顺序排队领餐,不准敲击餐具,不准抢吃多占,不准伙吃伙喝,不准互相串换食物,不准乱倒剩饭,不准浪费粮食。
12、男性在押人员不得赤身,妇性在押人员不得只穿背心和三角裤。
13、白天除午睡时间外,不得斜靠或躺卧在铺板上,不准随意走动。
14、听到就寝信号后,必须立即按指定位置睡觉,不准擅自调换铺位,不准喧哗、耳语,不准两人合盖被子,不准蒙头睡觉。
15、必须保持监室地面、墙壁、铺板和放风场所的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便溺,不准乱扔脏物、废物,不准随意刻划,严禁吸烟。
16、注意个人卫生,衣服、被褥要勤洗勤晒,不留长发怪发和长指甲。
17、保持餐具清洁,注意饮食卫生。
18、放风时,必须在放风场所内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滞留在监室。
19、有病要及时报告管教和医生,就诊时要如实陈述病情,不准无理取闹,不准指名要药,要遵从医嘱,配合治疗。
20、不准在监室门观察孔张望或堵住观察孔,不准向其他监室喊话、扔纸条或其他物品,不准托人或为他人带口信、书信和其他物品。
21、在押人员之间不准私自借用和馈赠财物和钱物,如自愿资助他人,必须书面报告管教,经批准后方可馈赠或借用。
22、遇有提讯、会见和劳动需要出入监区时,必须在黄色警戒线内立正向管教和值勤武警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越过警戒线行走出入。
23、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
24、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联系实际,对照检查,深刻反思。
25、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规定位置坐好,姿势端正,并保持良好的学习秩序。
26、必须熟背监规,熟记行为规范,并认真遵照执行。
27、必须参加各种学习活动,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在学习和反省时间内不得从事其他活动,讨论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积极发言,但不得打断他人发言,学习要做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
28、必须爱护书籍、报刊等学习资料,不准损坏和占为已有。
第五章 文明礼貌规范
29、举止文明,说话和气,说真话、实话,不说谎话、假话,不做低级下流动作。
30、在押人员之间只准称呼姓名,不准叫绰号、外号,不准称兄道弟。
31、对看守所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姓氏加职务的称谓,当职务不明时,可称警官、检察官、法官、干部等,对武警战士可统称班长,对职工统称师傅。
32、礼貌用语。当有求于人时,用“请你”等敬词,有愧于人时用“对不起”“请原谅”等歉词,有助于人时用“别客气”“没关系”等谦词,得到别人帮助时,用“谢谢”“麻烦了”等谢词。
33、当有来宾和领导视察时,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对领导的问话要如实回答,在视察过程中,不准围观、品头论足,不得擅自接近攀谈。
34、当管教民警开门进入监室时必须按指定位置坐好,点到姓名时要起立答“到”,接受指令、听候命令要回答“是”,接受问话时要立正回答,(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指手划脚,不准抢嘴抢话,保持一定距离,未经批准不得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