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07:48:55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9月20日讯(通讯员 杨昌平 记者 梅建明)9月18日凌晨4时许,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秣周东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撞到了大货车的轮胎上。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大货车两个轮胎爆裂,停在路边。后方一辆小轿车前保险杠破损,破碎的轮胎和保险杠还躺在马路上。
图为被撞的小轿车
图为事故发生的现场
图为肇事的大货车
图为肇事的大货车爆胎
“这是什么情况啊?”“我刚才开得好好的,突然前面大货车的车胎爆了,轮胎滚过来就撞上了。”当民警问起事故原因时,小轿车驾驶员魏某满脸委屈地说。
民警经了解得知,当时张某驾驶大货车沿秣周东路正常行驶。突然,听到“嘭、嘭”两声响,货车右侧的两个轮胎爆裂,张某赶忙停下车查看。不料,其中一个破裂的轮胎沿着路面滚向了后方。
就在此时,魏某驾驶小轿车经过,正巧轮胎撞向小轿车车头,一下卡在了保险杠下,并将保险杠撞碎。
经认定,张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民警在此提醒,车辆在上路行驶时,驾驶员一定要提前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切勿麻痹大意。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