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8:09:13来源:法律常识
3月24日早上7时20分,浙江宁波北仑区尚幼儿园和庐山路交叉路口,两名行人在斑马线过路口时,被一辆白色SUV车辆撞倒,稍后白色SUV又倒车回来,对2人进行二次碾压……
当天下午,宁波公安局北仑分局通报此事:2023年3月24日7时20分许,丁某某驾驶浙BH**B轿车途径庐山路光明领尚小区门口斑马线时撞到王某某、曹某某两人,后车辆倒行再次撞到王某某、曹某某,随即停车。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同步联动120将2名受伤群众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治,王某某骨折,正在正在普通病房住院治疗(无生命危险);曹某某经全面检查后,已回家观察。目前,丁某某已被警方控制。经初步调查,丁某某突发疾病引起第一次事故,后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倒行引发二次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事件一经报出,立即引发社会关注和广泛热议。
有的说:这不是交通事故,是故意杀人。
有的说:突发疫病,应该是踩着油门的啊,车只能向前进的啊,怎么可能退回来?
有的说:刚开始是不小心撞到,现在他又想,想把他给碾压死,如果撞的伤赔钱赔的还要多有后期的费用,后来想把他给压死,压死了就一次性付清,啥事也没有这个人真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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